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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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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睢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000.30万元,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赎回部分货币基金。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23.17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华冠电子、华冠电容器预付材料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6.30万元,主要是各公司应收往来款增加。

 4、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05.23万元,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已完成转让其持有力合通信股权。

 5、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14.4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华冠电子应付票据到期结算。

 6、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460.22万元,主要是母公司预收清华科技园股权转让首期款及子公司华冠电子预收销售设备款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440.13万元,是各公司根据考核结果计提的绩效及奖励。

 8、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0.84万元,是中拓百川东营项目期初计提的银行借款利息本期支付。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8.1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本期转让其持有“拓邦股份”、“数码视讯”股票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10、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2.83万元,是各公司根据考核结果计提绩效及奖励。

 1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6.7万元,是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万元,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持有货币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30.2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转让其持有“拓邦股份”、“数码视讯”股票收益大幅增加。

 1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97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上年同期供应商罚款收入的影响。

 1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83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的影响。

 1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4.73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其所得税费用增加。

 17、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12.82万元,主要是投资收益增加1,630.28万元,管理费用增加452.83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404.73万元的影响。

 1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12.74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清华科技园净利润同比增加的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贷款及担保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东营胜利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与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获得银行6,000万元项目融资贷款额度,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截止期末,子公司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累计取得贷款5,046.24万元。

 2、与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事项

 2014年8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相关业务,协议期限三年。报告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1,579.91万元,贷款余额3,500万元。具体如下(单位:元):

 ■

 3、公司向力合信息港转让子公司清华科技园7.15%股权事项

 2014年12月1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1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683.99万元的价格向深圳力合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清华科技园7.15%的股权。4月24日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单位:股):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谢伟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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