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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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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木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木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长:王爱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0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及短信形式发出。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5年4月27日,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及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2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2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0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5年05月20日(星期三)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 2015年05月15日(周五)(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5-019公告。

 2、《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5-025《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4、《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5-025《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5-02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的公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全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人代表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05月19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至2015年05月20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30。

 (三)登记地点: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A808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

 邮政编码:450016

 联系电话:0371-87528527

 传真:0371-87528528

 联系人:张飞、汪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9。

 2.投票简称:“大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0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 在投票当日,“大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

 如公司某股东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05月2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张飞、汪洋

 电话:0371-87528527

 传真:0371-87528528

 邮箱:ddcm000719@126.com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3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3日,公司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10201500000012),为该行与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5428元《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150422000000215)提供最高本金额为2142元的信用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7年4月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在深圳特区的窗口企业,为降低其融资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2015年4月7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敞口授信担保的公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25)。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担保金额:2,142万元人民币

 (4)担保主合同授信额度:5,428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除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机遇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4月23日至2017年4月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深圳市托利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向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业务发生之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2,14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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