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背景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额度为4,800万元(肆仟捌佰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1年,由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二、解除担保情况
经与民生银行晋江支行进行沟通,民生银行晋江支行向瑞森皮革提供4,8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不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现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除公司为瑞森皮革向民生银行晋江支行申请4,800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实施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8,300万元人民币,已审批尚未使用的对外担保额度为6,700万元人民币,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1.65%。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