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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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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德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志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存货

 存货本期期末余额为2,950,600.03元,较期初减少93.41%,主要原因是公司进入生产淡季,原材料库存量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余额为265,251,553.09元,较期初增加34.46%,主要原因是3月份销售回款尚未收到所致。

 3.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本期期末余额为144,193.22元,较期初减少48.63%,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预付采购款在本期实现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期期末留抵进项税本期已抵扣。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6,835,875.27元,较期初增加70.9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环保提标改造工程持续投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2,320,474.98元,较期初减少38.8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上期未付职工薪酬,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减少所致。

 7.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为66,386,134.40元,较期初增加42.1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本期期末余额为13,941,276.78元,较期初增加74.5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可抵扣进项税减少,导致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576,995.3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0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金额为230,577.0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7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加脱硫设备改造摊销所致。

 11.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252,583.5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99%,主要原因是本期国华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所致。

 12.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4,564,315.48元,较上期同期增加1947.71%,主要原因是公司以前年度亏损5年已抵扣完毕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签署新的重大合同事项。

 2015年3月11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国华能源”)分别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签订了《蒸汽购销合同》,约定蒸汽销售价格为160.50元/吨(不含税),合同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向津联热电公司销售蒸汽金额为23233.81万元,占本期销售金额的93.88% 。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1)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新的关联交易协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涉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有关协议进行,交易金额均在预计范围之内。

 1.2015年3月1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泰达控股将其拥有的四号热源厂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为1722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租赁费用430.5万元。

 2.2015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分别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简称“泰达热电”)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泰达热电将其拥有的热源三厂资产及人员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656万元,其中,资产的租赁费为249万元,人工劳务费为407万元;泰达热电将其拥有的热源二厂、煤库资产及人员租赁给国华能源使用,合同约定合同期内租赁费3164万元,其中,资产的租赁费为1405万元,人工劳务费为1759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租赁费用62.25万元,人工费101.75万元。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已发生的租赁费用 351.25万元,人工费439.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2) 。

 (三)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重大担保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担保事项。

 (2)公司以前发生、但截至报告期末尚在履约期间的担保事项。

 ①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国华能源提供期限一年、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

 ②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国华能源提供期限一年、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3000万元。

 (以上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52%;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52%。

 本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2.接受担保事项

 (1)2014年11月20日,公司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500万元。

 (2)2014年6月23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4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2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3)2015年1月15日,公司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5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4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

 (4)2015年2月13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5年2月13日至2016年2月12日。由国华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

 (五)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无报告期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环保提标改造项目情况

 鉴于天津市的“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正全面实施,已执行新的大气环保排放标准,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共同治理大气环境,对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节能减排的环保标准,履行社会责任,根据环保部门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下属热电厂的环保设施进行系列的更新、改造、升级,包括:滨海热电厂一期锅炉除尘设施、滨海热电厂二期锅炉除尘设施提效改造、滨海热电厂一期锅炉脱硝设施改造、滨海热电厂二期锅炉脱硝设施改造、国华公司除尘设施提效改造、国华公司脱硝设施改造、滨能公司储煤库扬尘治理改造、滨海热电厂脱硫系统气力输送装置改造、热源四厂储煤场改造等九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计划额约为15,570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项目将在2015年基本建设完成。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4) 。

 截至报告期末,环保提标改造项目进度:部分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部分工程正处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六)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公司因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控股权转让事项停牌、复牌及其进展情况

 1、2014年2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24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14年3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泰达控股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3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4年3月10、3月17日、3月24日、3月31日、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4月29日、5月8日、5月1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4年5月2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及控股股东启动转让本公司控股权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拟向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控股的9家出版社有限公司股权,由于上述9家出版社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法律和财务事项的梳理和调整需要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确认,仍处于沟通阶段,距离落实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相关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为保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决定终止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启动转让其持有本公司25%股权的相关工作,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5月22日开市起因控股股东拟转让本公司控股权事项继续停牌。2014年5月29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7日、7月4日、7月1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2014年7月1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股票复牌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控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经天津市国资委审核同意,泰达控股拟以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25%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2014年8月12日,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控股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进展情况公告》,仅有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成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唯一意向受让方。2014年12月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2015年3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泰达控股通知,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滨海能源25%国有股权的考察、论证、选择受让方的程序已经完成,经公开征集和综合评审,泰达控股已确定京津文化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受让方,并于2015年3月25日与京津文化签订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2015年3月3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年4月2日、4月4日、4月15日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控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以下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5)。

 2、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转让其持有本公司25%股权事项的进展情况:2015年3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泰达控股通知,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滨海能源25%国有股权的考察、论证、选择受让方的程序已经完成,经公开征集和综合评审,泰达控股已确定京津文化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受让方,并于2015年3月25日与京津文化签订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协议书》;3月31日泰达控股向天津市国资委正式上报了拟协议转让所持滨海能源公司25%股权相关事项的请示;4月3日天津出版向其实际控制人天津市财政局正式上报了京津文化拟协议受让滨海能源公司控股权事项的请示;4月13日京津文化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接到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文件。

 3、风险提示: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为热电类上市公司,每年4月至10月为热力需求的淡季,因此公司每年半年度业绩为亏损,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继续亏损,但比去年同期业绩有所增长,原因是:虽然目前签订的2015年蒸汽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价格相比有所下降,但公司2015年燃煤采购价格与去年同期价格相比,下降幅度更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13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并于2015年4月15日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5—16:30点举行“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tianji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

 董事长、总经理:陈德强

 董事、副总经理:沈志刚

 董事、董事会秘书:郭锐

 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张向东

 财务部经理:芦宝京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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