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山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得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1.69%,主要系支付工程项目相关保证金及备用金所致;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36.30%,主要系上期结存票据本期兑付所致;

 3、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83.56%,主要系本期按季结息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下降40.4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归还所致;

 5、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94.24%,主要系新增常州新纶产业园建设项目银行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长50.24,主要系本期计提税金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3.11%,主要系常州新纶、长江新纶等子公司筹建费用增加及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6.50%,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164.46%,主要系本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5、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89.33%,主要系对外投资公司东莞首道及通新源亏损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4.53%,主要系本期常州新纶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40.62%,主要系上期存在合同违约金及补偿款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39.57%,主要系公司常州功能材料项目部份产线尚处于试产阶段,后续产品产能释放延期,导致前期投入期间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9、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下降418.25%,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常州产业园项目情况说明

 2013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签署<功能材料项目进驻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实施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常州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3-82及2013-83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常州产业园一期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入试运行,目前正准备其他生产线的整体调试及产品良率测试,为全面释放产能做好充分准备,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与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的履约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与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中蓝晨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在成都共同设立“新晨新材(成都)有限公司”,新晨新材公司拟向成都市政府申请项目用地约 1000 亩,用于建设年产 15000 吨的芳纶Ⅱ项目,在深圳建设新晨新材公司国家级研究院和工程示范中心。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26 亿元,双方拟设立合资公司,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中蓝晨光以专利技术和1000吨/年芳纶Ⅱ生产装备方式出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3-81号公告。

 2015年3月9日,公司与中蓝晨光共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决定终止本次合作事项,鉴于公司与中蓝晨光的合作尚未进行,且《合作框架协议》尚未正式生效,公司决定终止与中蓝晨光的合作,终止本次合作事项是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后的决定现阶段公司将集中优势力量,重点发展功能材料等新材料行业,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终止与中蓝晨光的合作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关于调整关闭北京、大连、西安三地清洗中心的事项说明

 2014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4年5月6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各地清洗中心实施进度不一致,客户认证情况不同,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清洗中心实现经济效益不明显。为提升募投项目资产的增值能力,公司决定关闭北京、大连、西安等地清洗中心。详见2014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15号、2014-19以及2014-20号公告。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正在办理上述清洗中心的清算注销事宜,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说明

 因为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2日开市时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6)。经公司进一步了解,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68)。201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2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71、2014-72)。2014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15年1月21号,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与交易对方就重组的核心交易条款存在分歧,公司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尚不成熟,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会议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宜。

 5、关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说明

 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润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等值4,500万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详见2014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95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回上述款项1,830万元,剩余款项经与润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协商择时付款。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毅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4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4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1日以电话通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超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4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之控股子公司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格斯”)现有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为满足依格斯业务拓展需要,增强其资金实力,依格斯现有股东苏州新纶、自然人股东于洪万先生拟共同对依格斯进行增资,增资后依格斯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苏州新纶新增出资408万元、于洪万先生新增出资392万元。

 依格斯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2、根据双方签署的《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各股东按照原持有依格斯股权比例进行增资,并于2015年5月25日前缴足增资款。

 3、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裁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本次投资所需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于洪万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4日

 经营期限:2007年6月14日至2027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胶带、绝缘片复合、模切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本公司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线电缆、电动工具、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防静电产品、无尘室设备、劳保用品、电脑及配件、电脑周边设备。

 2014年度,依格斯总资产4,333.10万元,净资产217.2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900.51万元,净利润-1,774.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依格斯总资产6,718.47万元,净资产104.58万元;2015年1-3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43.26万元,净利润-112.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于洪万

 2、投资总额

 投资各方以现金方式向依格斯投入人民币800万元,其中甲方新增投资人民币408万元,乙方新增投资人民币39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依格斯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依格斯主营业务为新材料产品的模切加工及相关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的销售,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与沉淀,其在电子行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依格斯目前正逐步承接功能材料部分产品的模切工艺。对依格斯进行增资,可保障依格斯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其与公司常州产业园项目的产品配套能力,提高并强化对公司客户的服务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由于依格斯为公司新收购的子公司,可能存在因异地管理产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依格斯核心管理团队建设,规范依格斯生产经营流程,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总裁办公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4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