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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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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1)、新产品、新业务市场拓展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在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推进产业战略布局已取得一定成果。从智能卡、金融终端等金融支付硬件产品制造,向系统平台集成、金融服务以及平台运营商业模式转型,拓展新业务格局,打造平台型企业。由于业务模式变革,可能仍受限于公司在初期业务支撑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落地商业模式等因素不够完善,在打开新业务市场会存在一定客观难度。

 对策:

 A.在快速推进公司产业战略布局,拓展新业务市场的同时,根据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策略、资源和行动,聚焦关键业务实施重点突破,抢占市场窗口期,形成以点带面的战略效果。

 B.引进行业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提升公司人才竞争力,提高公司队伍成熟度和领先性,加快新业务破冰能力和新产品上线速度,降低新业务、新市场拓展带来的风险。

 C.保持与战略投资者紧密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业务转型与战略布局的机会,发展多种关联新业务,做到相互呼应,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话语权,并通过整体业务能力来降低某个单一新业务的市场风险,为公司后续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业务和利润带来的风险

 目前,金融电子支付市场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企业资金实力、设计开发能力、产品品质水平、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等各个环节,竞争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最近几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互渗透,行业跨界和融合情况越来越多,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市场竞争的程度也越来越剧烈。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价格成为最直接的竞争手段,由于各厂商在市场中的市场份额、产品地位的不同,报价策略也各有侧重,有时导致市场恶性竞争。

 对策:

 A.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技术领先和产品差异化创新来规避同质化竞争风险。在已有产品线的基础上,丰富和扩大产品家族,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积极、灵活地开展行业资源整合。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B.充分利用公司市场营销能力优势,确保公司关键产品在主流市场领先地位,保证整体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C.通过研发、生产关键技术的革新提高产品性能,科学利用公司各项资源,降低不合理的损耗,并通过对市场发展趋势分析判断实施大宗战略采购,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

 (二)、公司存在的主要优势和困难,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存在的主要优势

 ①产品创新能力优势:公司为客户提供端到端支付安全解决方案,广泛适用于通信、金融、移动支付、交通、社保、卫生、税务等行业。公司从硬件(卡片、终端、智能硬件)到系统平台都设有专门的开发团队,公司还专门设立的研究院专门在信息安全和创新技术方面进行基础研究,产品技术能力领先行业。公司还承担多项国家资助的的重点课题项目,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府财政支持渠道。

 ②生产创新能力优势:在产品生产制作上,公司采用开放的合作模式,与产业链上下游优秀企业建立合作联盟,持续在创新生产工艺技术上进行研究。公司从卡基、模块封装到IC卡封装和个人化(包括金融IC卡的封装及个人化),拥有同行业中智能卡生产最完整的生产环节,使公司在成本控制、效率提高、交货期控制等方面在同行中拥有领先的竞争力。

 ③客户服务能力优势:公司为主要客户(通信运营商、银行、及政府单位)提供了多种信息安全、支付产品与服务,与客户保持紧密的商务配合,客户粘性较强,在同行保持领先地位。公司在全国各省都设有营销分公司,可以有效快捷地提供本地化服务,客户满意度高。

 (2)、面临的困难

 ①公司战略转型对内部管理能力、市场创新能力、员工综合素质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

 ②公司在创新产品和市场拓展上,投入资源不断扩大,公司各项资源成本持续提高,成本费用控制压力越来越大;

 ③新产品市场还不够成熟,发展速度不够快,市场拓展不够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进展缓慢;

 ④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变化可能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经营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①我司是国内主要商业银行金融IC卡入围资格供货商,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5年可预计盈利能力稳定、延续。

 ②我司是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4G和移动支付卡入围资格供货商。4G和移动支付卡是运营商主要业务抓手,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5年可预计盈利能力稳定、延续。

 ③我司是国家税控盘产品入围资格供应商,税控盘业务发展加速,市场规模呈放量趋势,2015年可预计盈利能力稳定、延续。

 ④我司金融终端系列新产品相继进入市场,已经入围主要商业银行,市场规模处于快速上升期,2015年将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⑤我司系统平台类新产品,涵盖金融、通信、交通、社保、卫生、税务、虚商、第三方支付等业务领域,延伸卡片发行服务、多应用管理服务等多个新业务发展方向,已中标多个重要项目,2015年将给公司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4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无疑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全面渗透金融业的一年,从移动支付技术升级,到场景建设,到金融产品创新,它的成长正改变着未来金融的形态。从阿里腾讯首轮打车大战,点燃移动支付年度大战开始,百度钱包整体品牌上线,五大民营银行获批,小米投资积木盒子进军P2P,京东发布消费金融战略,蚂蚁金服集团成立,到传统银行重构互联网金融,电子银行部纷纷“升级”为互联网金融部,2015年众筹元年,P2P步入洗牌期,央行密集令直指监管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移动互联网+正在处在风口浪尖,相信在未来的几年将更加快速地发展。我司业务正是处在多个爆发性增长新兴产业的交叉领域,带给我们是更多机会和挑战。在未来几年来,公司将积极地进行产业战略布局,实施战略转型,抓住机市场遇,开创新业务格局。

 金融支付与移动金融:

 为加快金融IC卡普及力度,央行在2014年多次发文进行市场性指导。3月12日,银行及中国银联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金融IC卡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明文要求各主体切实提高PBOC3.0的金融IC卡使用率。5月14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工作,以全面提升银行卡安全交易水平。2014年12月,中国银联正式面向成员机构发布《中国银联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V2.1(SM算法试点技术指引)》、《中国银联IC卡技术规范—产品规范第11 部分:国产密码应用指南》,在银行卡核心技术规范层面支持国产密码算法,支持银行按照国产密码算法接入银行卡跨行交易系统,并支持银行发行国产密码金融 IC卡。2014年前三季度新增金融IC卡发卡量4.5亿张,占新增银行发卡量的比例超过80%,前三季度新增发卡量分别为1.3亿张、1.5亿张和1.7亿张。加上今年1月1日正式关闭了纯磁条卡的发行,可以预计2015年的金融IC卡发卡量将会迎来一个突破性的增长。金融IC卡是我司主要业务之一,这也给我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和市场预期。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成都、贵阳、合肥、宁波和深圳5个城市作为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基本完成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保障政策制定、标准统一、可信服务管理(TSM)系统基础架构搭建等前期基础建设。11月7日,贵阳银行与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发出全国第一张符合金融IC卡标准和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MTPS)规范的移动金融SIM卡。2015年1月13日,央行下发《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去年关闭二维码支付再次喊话移动金融安全,强调移动金融是丰富金融服务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遵循安全可控原则。《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指导商业银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积极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安全有关政策,优先采用自主可控的产品及密码算法,加强移动金融账户介质标准符合性管理,增强移动金融安全可控能力,有效保障移动金融应用流程的安全性。我司积极配和央行和试点银行进行移动金融试点工作,致力于提供移动金融安全产品和服务,为后续未来移动金融业务发展奠定了产品和市场基础。

 移动支付:根据行业研究机构给出的数据,2014年国内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9924.7亿元,同比上涨了391.3%,预计到2018年国内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有望超过18万亿。2014年中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6万亿,可以说是移动支付的爆发年。据市场研究机构 eMarketer 发布的未来三年智能手机市场趋势报告显示,到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用户数量将超过20亿。2015年全球智能手机用户将达到19.1亿,2016年该指数将增长12.6%达到21.6亿。就中国市场来说,2014年中国智能手机用户首次超过5亿,2018年将超过7亿。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三十四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到了2.05亿。将以上三组数据做个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未来几年内,中国移动支付市场保守估计可供挖掘的潜在用户数,最少也在5亿。从可以预见的未来看,移动支付不仅仅是大趋势,还将是主导甚至重塑整个支付业态的主导力量。各大移动支付行业巨头,无不是通过创新支付工具开创市场格局,引导客户消费习惯。从支付宝钱包,微信红包,手机刷公交到最新的蚂蚁金服Smile to Pay扫脸技术,可见移动支付安全和用户体验是关键因素。

 我司在移动支付安全产品上积极布局,覆盖智能终端安全eSE、HCE、TEE,金融终端安全下一代POS,智能可穿戴设备、先进生物识别技术融合产品、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平台以及小微商户服务平台等领域。凭借为客户打造多种适合不同场景的移动支付线上、线下安全端到端系统解决方案,和通信运营商、银行,虚拟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机构,手机厂商以及移动互联网厂商等战略伙伴共同发展移动支付新兴业务,共同创造新的价值生态圈。

 行业领域:

 2014年10月9日,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验证工作(以下简称“验证工作”)正式启动,涉及的城市为十月份第四批接入互联互通平台的城市,主要包括郑州、金华等17个城市,加上原有已经实现互通的35个城市,此次验证工作将实现近60个城市卡片及机具之间的验证。2014年11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公交卡”在浙江湖州正式发行。该卡由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与湖州惠通公交一卡通有限公司联合推出,是符合住房与建设部全国互联互通标准银行发卡的首例,这意味着该卡可以在全国已经互通的50个城市畅通无阻地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还可轻松转换角色,作为银行卡进行购物支付。2014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第16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现场展示了“网络身份证”(eID)技术的应用。目前,该系统已经和工商银行达成协议,加载了eID的工商银行金融IC卡将在全国发行,迄今已在全国试点发行600万张。2015年仍然是行业卡应用高速发展的一年,行业多应用融合、互联互通逐步成为发展主旋律。

 我司将充分利用在城市建设、交通、卫生、社保、税务、校企等多领域行业经验,发挥在信息安全、金融支付与移动支付产品技术优势,采用互联网创新思路,与客户和合作伙伴共同布局和开拓智慧型行业应用和产品业务,打造符合行业场景的融合型产品,并深挖行业渠道,大力发展运营服务商业模式,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4 年1 月26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等具体准则,同时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研发项目补贴分类至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在年报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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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东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尹书明先生、岳修峰先生、王晓瑞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076.71万元,较上年增长22.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19.08万元,较上年增长45.52%。

 该报告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15年度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79,600万元(不含税),净利润36,600万元,较2014年分别增长16%和25%。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方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71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190,795.17元,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856,571.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732,717.54元,减去2014年度实施的现金分红对股东的分配66,096,000.00元,减去2014年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264,384,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7,586,941.46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分配方案,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76,266,941.46元,滚存至下年度,本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该方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担任公司发行上市及上市后的审计工作,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审计人员素质高。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6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等具体准则,同时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研发项目补贴分类至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在年报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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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下午1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2014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于2015年4月21日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鉴于该事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东阳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赵长健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建明先生;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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