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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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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共产生铁3026万吨、钢3084万吨、钢材2960万吨,产钒渣2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982亿元,利润总额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97亿元。

 一年来,公司围绕实现全年目标,牢牢把握刚性的资金管控这条主线,突出抓好止血保链,着力推进思想观念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和经营模式创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改进和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生产经营保持均衡稳定。保持均衡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既是发挥和巩固规模效益的需要,也是降低成本费用、提升管理效益的基础。为此,公司始终把生产组织稳定顺行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生产计划兑现率和产销平衡的考核,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操作和设备掌控能力,逐步形成了工序服从、流程顺畅、高效运营的生产组织秩序。在部分高炉检修、APEC会议期间阶段性限产的情况下,保持了总体产量平稳增长。

 (二)资金刚性管控效果显著。以资金管控和成本管理为抓手,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大力营造直面市场压力的经营发展环境,各子分公司集中精力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深挖内部潜力,逐步建立了低资金保障、低成本支撑的生产经营新模式。深入挖掘全流程成本空间,大幅削减高额附加成本,健全工序成本对标分析制度,促进工序成本大幅降低,生铁、炼钢、轧钢工序成本均同比降幅超过10%。下大力解决“以高价物料生产低端产品”的突出问题,实施原料结构优化降低成本。一年来,各子分公司不仅顶住了巨大的经营压力,更收获了比获取财富更加宝贵的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了应对更加困难局面的信心和勇气。

 (三)产线对标取得丰硕成果。公司瞄准行业一流水平开展全方位的系统对标,形成了以产线为中心配置优质资源的新模式,激发了子分公司开发品种、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全年研发新产品100多个,新产品产量达到690万吨。明确产线功能定位,强化品种盈利分析,着力增加适销对路的重点品种,有效促进了品种结构的调整优化。

 (四)营销创效能力稳步提升。完善“一个市场、两个主体”的销售体制,加大了特钢营销服务理念的推广。围绕增强保供保销基础上的营销创效能力制定考核办法,充分激发营销系统主动融入市场的积极性,全年板材直供比例达到66%,周边市场销量突破1000万吨。充分利用集团的海外销售平台,加大钢材出口力度,优化钢材出口结构。

 (五)市场化改革全面启动。划定了改革创新路径,明确了改革创新主攻方向,拉开了改革创新大幕。建立健全市场化导向的考核机制,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注入了动力。以激发市场创效潜能为目标,实施了营销系统的市场化改革。根据统一部署,以管理体制和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创新工作在公司全面铺开。

 (六)环境经营能力逐步改善。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标准化岗位建设,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认真履行各级环保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进一步加强全流程资源、能源管理,吨钢耗新水、自发电比例等指标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公司对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进行调整披露。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二、本报告期内会计估计的变更

 经2014年3月14日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如下: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本期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统一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固定资产净额增加 273,695.11万元,调增利润总额273,695.11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新设全资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6日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河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08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议案》;

 9、 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为便于工作操作,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3、登记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709;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

 3、在投票当日,“河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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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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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3、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4、邮编:050000

 5、联系人:梁柯英

 六、备查文件

 1、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二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1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聘任于勇、彭兆丰、李新创三位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于勇为主任委员;聘任李新创、鲁桂华、于勇三位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新创为主任委员;聘任鲁桂华、李新创、王震、张海、李贵阳五位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鲁桂华为主任委员;聘任王震、李新创、鲁桂华、孔平、刘贞锁五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王震为主任委员。

 2、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2015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低增长、低价格、低效益、高压力的困难局面仍将延续,钢铁行业供求矛盾依然突出。为稳妥应对困难的经营环境,公司决定2014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红的资金主要用于技改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钢铁行业目前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不进行现金分红将有利于保证公司在建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近三年累计分红2.12亿元,占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9%,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孔平、李贵阳、张海、刘贞锁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5年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2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钢铁集团财务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合法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有效。

 11、审议通过了《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5项,总投资18.8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13.26亿元。其中:结转项目5项,总投资15.78亿元,本年度计划投资10.23亿元;新开工项目1项,总投资3亿元,本年度计划全部完成投资。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由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变更为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修订为:“公司住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邮编:050023。”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13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14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1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2014年,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采购产品及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燃材料、接受劳务487.46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301.46亿元。2014年,公司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0.22亿元,利息支出0.27亿元 。2015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燃材料、接受劳务501.48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307.89亿元。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等金融业务,预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0.4亿元,利息支出0.3亿元。

 2、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孔平、李贵阳、张海、刘贞锁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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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43.86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河北钢铁集团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

 注册资本:200亿元

 法定代表人:于勇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

 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国内劳务派遣;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金属及非金属铁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河北钢铁集团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

 (2)邯钢集团

 注册地址: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郭景瑞

 注册资本:25亿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钢坯、铁道用钢材、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棒材、线材(盘条)、特厚板、厚钢板、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电工钢板带、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钢筋、其他钢材;机械备件加工;铁路货运(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和三废开发等。

 邯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2.4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

 (3)唐钢集团

 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注册资本:5,143,032,500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外经外贸(详见进出口商品目录);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电修理;职业技工;教育培训;以下限分支经营:矿山开采;焦化产品;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钢材加工;建筑安装;工程设计研究等。

 唐钢集团是河北钢铁集团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4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

 (4)承钢集团

 注册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竹民

 注册资本:33亿元

 成立日期:1980年7月1日

 主营业务:矿产品、钢铁产品、钒钛产品、化工产品、焦炭及焦化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等采选、冶炼、制造、加工(含镀锌)、销售(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炼钢)等。

 承钢集团是唐钢集团的子公司,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0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

 (5)其他关联方情况

 ■

 2、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公司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于2009年5月22日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达成主要内容为: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不影响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各种生产所需的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同时公司也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河北钢铁集团、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和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各方书面协议终止时协议终止,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声明和保证或一方破产、成为清算解散程序对象时,本协议对该方终止,但对其他各方仍然有效。

 (二)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2013年4月与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2014年4月双方对《金融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原则

 (1)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财务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3)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2、服务内容及定价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也不低于河北钢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贷款利率及现行资金市场状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结算需求。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保险经纪、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3、交易限额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亿元,且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五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及生产的连续性和与辅助配套设施联系的紧密性,公司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风、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劳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和结算,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历史和地缘关系,在关联方存续的情况下,公司和关联方通过经济合作,有利于降低成本、减小风险、稳定发展,双方建立长期的经济合作十分必要。

 2、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确定,因此,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规定。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联董事就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金融服务协议》。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15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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