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7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股份的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经大会召集人审核,由三胞集团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正式协议的议案》。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签署子公司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4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7日 下午2 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二楼紫丁香厅 (南京中山陵四方城2 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7日
至201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于201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 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
注:
1、委托人应对授权委托书所列的各项会议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