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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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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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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宏观经济形势

 2015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将2015-2016年的全球经济增长率预估值下调至3.5%和3.7%,相比2014年10月期《世界经济展望》的预测下调了0.3个百分点。之所以做出这种调整,是因为对中国、俄罗斯、欧元区和日本经济前景做出了重新评估,以及一些主要石油出口国的经济活动因油价大幅下跌而减弱。

 《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认为,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但由于目前中国经济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因此政府重新采取以往常见的刺激政策以对冲经济下滑的可能性减小。同时,报告也预测,中国增长的放缓将会产生重要的地区效应,因此多数亚洲新兴经济体的增长预测被下调。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进出口增长6%左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能耗强度下降3.1%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减少。”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预调微调,更加注重定向调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重点支持薄弱环节。”

 (二)行业发展趋势、发展机遇与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主要具备以下特征:

 1、行业容量巨大。

 2014年生猪出栏7.35亿头,占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行业容量超过一万亿元。全年猪肉产量5,671万吨,占全部肉类产量的65.1%,是中国城乡居民肉类消费的主要品种。

 2、行业走向规模化,但生产集中度仍很低。

 目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以中小规模养殖户为生产主体,近几年呈现出中大规模生产户占比提高的趋势。据农业部数据,我国目前仍有约1/3左右生猪出栏来自年出栏50头以下的散养户;年出栏500头以上的专业户、规模猪场比例约38%;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出栏量占比不到2%。

 牧原股份2014年生猪出栏185.90万头,占全国出栏量的2.5%。,2013年占比为1.8%。。

 3、行业整体生产效率低。

 以每头母猪每年提供断奶仔猪数量这一指标为例,我国目前全行业平均水平为14-15头,国内高水平规模养猪企业可以达到20-22头,而欧美畜牧业发达的国家可以达到25-28头。

 近年来,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加大,与生猪养殖业相关的各类行业政策、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完善,为规模养殖企业的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1、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有利于规模化养殖企业发展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并强调“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牧原股份的“一体化”生产模式,从原料采购、饲料加工、养猪生产到屠宰、肉食品加工,所有环节可知、可控、可追溯,在食品安全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2、规模养殖企业在环保方面具有优势

 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层面上专门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条例》指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条例》的施行将推动畜禽养殖业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从而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的目标。

 中国的养猪业正在从传统的低水平、散养为主的模式,转轨到集约化、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生产方式上来,并且近几年呈现加速转变的趋势,规模化养猪还将有持续数年的高成长期,这将给公司带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目标是:

 1、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防疫技术和营养技术,提高生猪品质,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安全、高品质的优质猪肉,巩固公司在国内生猪品质方面的领先地位;

 2、坚持以鲜肉消费的终端市场需要为育种方向,以持续改善生猪的肉质、瘦肉率、生产速度、饲料报酬率、屠宰率、适应性和产仔数等7项性能为主要育种目标,采用开放式核心群选育方法,持续提高种猪的遗传性能,使公司成为国内规模和技术领先的育种企业;

 3、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发挥公司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优越性,使公司发展成为中国重要的优质生猪供应商。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含以下几方面:

 1、食品安全战略

 本公司不断完善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产业链,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兽药使用,使本公司商品猪的兽药残留控制符合国家要求,为社会提供安全、健康的肉食品。

 2、科学育种战略

 公司将通过科学化的育种技术,提高种猪的遗传性能,改善猪肉的品质和口感,降低饲养成本,提升养殖效率,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生猪来源;同时,公司通过进一步扩大核心种猪群的规模,保持在国内生猪育种规模和技术的领先地位,为公司不断扩大商品猪的饲养规模奠定了种猪基础。

 3、大规模一体化养殖战略

 大规模一体化养殖可以实现集约化经营,并且可以利用资金、技术优势,提高养殖规模。因此,大规模一体化养殖是我国畜牧业走向国际先进畜牧产业化的必由之路。

 顺应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的趋势,本公司将实施大规模一体化的战略,进一步扩大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等生产环节经营规模,以期不断提高生猪、猪肉食品安全标准和品质,让更多中国人吃上符合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高品质的猪肉。

 4、标准化生产战略

 本公司通过学习、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标准化养殖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研发和创新,设计适合中国养殖业现状的标准化的猪舍和自动化养殖设备。本公司已经申请猪舍设计专利、猪舍送料系统、猪舍液态饲喂装置、猪舍液态饲喂系统等多项专利技术,为中国生猪养殖业的标准化、工业化做出贡献,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集饲料加工、种猪育种及繁育、猪仔繁育、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

 本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生产各环节品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该等标准化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

 同时,本公司也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适合中国养殖业现状的标准化设备、技术,为中国生猪养殖业的标准化、工业化继续做出贡献。

 5、人才战略

 一体化自育自繁自养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公司对高素质管理人才、技术专才和技术熟练工人的大量需求。本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通过吸纳各方英才和公司现有人才培养,形成完整、合理、科学、有效的人才层次,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原动力。

 (四)2015年度经营计划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全国人大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经济增长速度目标为7%左右,低于2014年7.4%的水平,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面临更为疲弱的外部需求。宏观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将对肉类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2008年、2011年两轮猪周期高峰给养猪行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导致新建产能增加较快。2014年生猪市场呈现总体供过于求的格局,生猪价格相比2013年明显下跌,行业遭遇多年不遇的大面积、深度亏损。行业的低迷使得持续数年的快速扩张有所放慢,能繁母猪存栏、生猪存栏量均有所下降。2014年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4,294万头,比2013年末减少13%;全国生猪存栏量42,115万头,比2013年末减少7.8%。

 博亚和讯认为,2015年生猪“去产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存栏回升还要取决于猪价的上涨时间和涨幅。2015年仔猪供应减量已确立,但缺口或不大。预计2015年一季度生猪出栏量同比下降1%左右,二季度下跌4%,整年下降2%左右。

 博亚和讯预计:“生猪价格在2015年2季度可能涨幅较大,年度均价15-15.5元/公斤,年度生猪平均盈利或在百元左右。”

 面对2015年的宏观经济与行业形势,公司在2015年的发展指导方针是“完善管理,快速发展,稳健投资,落实内部市场化的改革”,在将已有建设项目“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的基础上,对新增项目继续审慎的进行投资决策,科学规划,分步骤、稳健实施;继续提升管理,加强控制成本,不断优化营养配方、科学制定采购策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适度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015年,公司计划出栏生猪200万头至260万头。

 (五)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有步骤的推进产能扩张,保持合适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公司将优先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授信融资等方式解决发展所需资金。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其他方式融资。

 (六)风险因素和对策

 2015年,公司可能面临如下挑战和风险:

 1、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已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5年一季度亏损2,000-2,500万元。2015年1季度生猪市场价格整体低迷,公司商品猪销售平均价格低于成本,预计一季报经营业绩亏损。2015年1季度公司商品猪销售平均价格高于上年同期,生产成本基本保持不变,预计亏损额度较上年同期减少。

 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行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公司的毛利率也呈现出同样的波动趋势。

 2014年度生猪价格较2013年度出现了较大幅度下将,造成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较2013年度大幅下滑,下滑幅度达到了73.6%。

 未来,若生猪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或上涨幅度低于成本上涨幅度,或者公司生猪出栏规模增加幅度低于价格下降幅度,则本公司存在业绩难以保持持续增长、大幅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总体来看,过去几年小麦、玉米、次粉和豆粕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60%左右,因此,上述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3、发生疫病的风险

 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生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疫病主要有蓝耳病、猪瘟、猪呼吸道病、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等。

 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导致生猪的死亡,直接导致生猪产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生猪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建设邓州牧原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南阳市内乡县以外的邓州市建设投资,公司存在异地发展导致的风险。同时,如果宏观经济波动,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都有可能影响猪肉的消费需求,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和挑战,公司将在2015年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控制成本,通过不断优化营养配方、科学制定采购策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减少生产过程浪费等手段,将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保持公司的成本领先优势。

 2、加强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的战略布局和规划,实施最优库存管理,并结合公司情况拓展采购渠道,以便使公司获得稳定、低价的原材料。

 3、加大兽医研发投入,加强养猪生产管理,通过合理预防、及时隔离等手段,降低疫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利润的影响。

 4、加强募投项目投资管理,加速募投项目建设速度,力争尽早完成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同时,加强募投项目的运营管理,提升其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新成立6家子公司,分别是唐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许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1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4,76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484,000,000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与龙大牧原之间生猪及冷冻肉购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龙大牧原销售生猪金额控制在公司2015年总销售额的25%以内,向龙大牧原采购冷冻肉的金额控制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2015年度,公司委托龙大牧原代屠宰部分生猪并进行冷藏存储,公司向其支付代屠宰费用和冷藏费用。单头屠宰费用及储藏费用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交易金额根据每次交易数量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公司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向牧原实业供应猪粪及沼渣,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销售单价依市场行情确定。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正文详见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详见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与龙大牧原之间生猪及冷冻肉购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张春武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秦英林、钱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三)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牧原”)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前湾村313国道与默河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税务登记证号码:411325675379661

 经营范围:畜禽屠宰,肉食品加工销售(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肉食”)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龙大牧原40%股权,秦英林任龙大牧原副董事长,曹治年任龙大牧原董事,钱瑛因与秦英林的关联关系与龙大牧原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龙大牧原总资产19,472.54万元,负债总额7,109.08万元,净资产12,363.46万元。2014年度龙大牧原实现营业收入46,681.97万元,净利润187.82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税务登记证号码:411325676729723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服务、咨询、培训(职业资格及技能培训的办学除外)、研发;技术推广及投资业务;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秦英林、钱瑛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前,牧原实业持有公司23.2011%股权,发行后持有公司17.4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牧原实业总资产51,455.83万元,负债总额7,646.31万元,净资产43,809.52万元。2014年度牧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217.54万元,净利润11,488.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1)交易协议期间: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为期2年。

 (2)交易方式:每次交付生猪,公司相关人员应当制作交付清单,公司将符合合同约定对的生猪转移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将其装上运输车。

 (3)定价原则:生猪销售单价由双方根据实际交付时交付地的生猪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龙大牧原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公司向龙大牧原开具正式发票,龙大牧原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款。

 2015年度,公司委托龙大牧原代屠宰部分生猪并进行冷藏存储,公司向其支付代屠宰费用和冷藏费用。单头屠宰费用及储藏费用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交易金额根据每次交易数量确定。

 2、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

 (1)交易协议期间:从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为期3年。

 (2)交易方式:公司将猪粪及沼渣装载至牧原实业负责运输的车辆后,视为甲方完成交付。

 (3)定价原则:猪粪、沼渣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化,具体依市场价格而定。

 (4)结算方式:牧原实业在每月结算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结算价款。

 (5)协议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认为公司与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之间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与龙大牧原之间生猪及冷冻肉购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保荐机构核查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

 (1)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和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招商证券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的行为,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和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对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和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和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将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签订猪粪及沼渣买卖合同。牧原实业持有公司17.4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实业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税务登记证号码:411325676729723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服务、咨询、培训(职业资格及技能培训的办学除外)、研发;技术推广及投资业务;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秦英林、钱瑛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牧原实业持有公司23.2011%股权,发行后持有公司17.4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牧原实业总资产51,455.83万元,负债总额7,646.31万元,净资产43,809.52万元。2014年度牧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217.54万元,净利润11,488.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3)交易协议期间:从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为期3年。

 (4)交易方式:公司将猪粪及沼渣装载至牧原实业负责运输的车辆后,视为公司完成交付。

 (3)定价原则:猪粪、沼渣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化,具体依市场价格而定。

 (4)结算方式:牧原实业在每月结算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结算价款。

 (5)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协议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牧原实业猪粪及沼渣的买卖,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1 月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牧原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32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与牧原实业猪粪及沼渣买卖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牧原实业猪粪及沼渣买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与牧原实业的上述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买卖合同》。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牧原食品”、“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截至201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已经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本部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151,027,891.45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1:2014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 亿元人民币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注2:公司募集资金除在上述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151,027,891.45元外,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或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管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审议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定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5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乡县灌涨镇公司商圣苑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与龙大牧原之间生猪及冷冻肉购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第(1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该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第(1)至(10)项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其中,第(6)、(7)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5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8:30—1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牧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 栏目,按照“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办理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 年5月27日 15:00 至 2015 年5月28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 话:0377-65239559

 传 真:0377-65239559

 邮 编:47436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com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六、《关于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与龙大牧原之间生猪及冷冻肉购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七、《关于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十、《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13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5)第HN-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见附件),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198,054.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37,993,133.02元,扣除少数股东损益,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24,630.53元,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利润56,628,000.00元,201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55,038,557.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246,305.33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524,630.5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01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2,749,065.78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38,337,433.39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1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4,76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484,000,000股。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与龙大牧原之间生猪及冷冻肉购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牧原”)销售生猪金额控制在公司2015年总销售额的25%以内,向龙大牧原采购冷冻肉的金额控制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2015年度,公司委托龙大牧原代屠宰部分生猪并进行冷藏存储,公司向其支付代屠宰费用和储存费用。单头屠宰费用及储藏费用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交易金额根据每次交易数量确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张春武在表决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猪粪及沼渣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公司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向牧原实业供应猪粪及沼渣,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销售单价依市场行情确定。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曹治年先生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转账、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曹治年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5)第HN-002号《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484,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14:00在内乡县灌涨镇公司商圣苑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5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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