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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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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延续强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战略重点,继续通过业务结构转型优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游乐设备综合服务和物业租赁为主的业务结构,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80.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4.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9.47%。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所有的游乐设备采购计划。2014年6月3日,上海瑞聚与公司关联方浙江银润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第一批五台设备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每季度218.10万元人民币,该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6月6日披露的公司2014-017号公告);2014年7月3日,上海瑞聚与浙江银润签订第二批共计六台设备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每季度245.75万元人民币,该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7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4-020号公告),并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涉及的客观租金回报率进行了评估。年初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浙江银润开展的关联交易的累计合同金额为5566.2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除了上述关联交易之外,双方之间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设备租赁收入1153.3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将海发二期物业出租给厦门志诚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租赁收入651.7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申请许可受理通知书》,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材料被证监会受理;2014年3月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被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审核的决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被终止的风险。

 在暂停审核期间,稀土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六大国有控股集团将承担起对稀土行业进行整合的任务。在此行业背景下,晨光稀土未来能否获得持续稳定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导致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降的可能。此外,由于稀土行业的复苏不如预期,进一步增加了晨光稀土未来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鉴于如上原因,2014年8月29日,公司接到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平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春荣先生发至的《致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以下简称“《函》”)。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推进情况,以及稀土行业发生较大的变化。双方实际控制人认为有必要与重组各方共同协商并作出对重大资产重组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公司经与其他交易各方经充分协商后,决定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的相关行政申请文件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的议案》,决定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个议案。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材料。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209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11日收到现任独立董事雷星晖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雷星晖先生申请辞去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一并辞去在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务。辞职生效后,雷星晖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雷星晖先生的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将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将未达到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雷星晖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雷星晖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2月9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而停牌,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截止目前,该事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2015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纽约交易所上市公司XUEDA EDUCATION GROUP(NYSE:XUE)(以下简称“学大教育”)发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提议。2015年4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林湾投资”)与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深圳椰林湾拟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份转让给紫光卓远,紫光卓远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如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教育部(详见公司2015-014号公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银润投资公司海发大厦一期收取的认购款从2006年度起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今后能否转作收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建造成本一直在在建工程中列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可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对该事项做如下说明:

 1. 海发大厦一期的形成原因

 海发大厦一期问题是公司历史遗留问题。

 1992年3月厦门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海洋渔业开发公司综合水产加工用地的批复》,同意在湖里仓储区内划拨国有海滩地面积11,682.276平方米给上市公司前身厦门市海洋渔业开发公司建综合水产加工场的建设用地。其中,海发大厦一期工程土地实际占地面积为2,844.32平方米。

 1994年海发大厦一期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995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建综合办公楼(加工车间及附属办公区)用于渔业生产。综合楼于1995年10月20日开工,1997年12月20日竣工投入使用。海发大厦一期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为2,844.32平方米,综合楼实际建成后的建筑面积8,317平方米。

 2006年,因主营业务渔业加工持续萎缩,综合楼长期闲置,为改善上市公司营业状况,筹措资金,银润投资的前身旭飞投资于2006年3月开始对海发大厦一期项目进行整体改造,将原综合办公楼改造成了小户型的办公居住用房255套,并通过让渡使用权方式将其转让给客户。改造工程于2007年12月完成,并在2008年初办理了交付使用手续。

 2007年8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向旭飞投资签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旭飞投资在改造海发大厦项目时“涉嫌改变土地建设用途、非法转让”,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2、海发大厦一期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海发大厦一期相关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母体在建工程中的海发大厦一期资产,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21,004,474.60元。形成的原因为海发大厦一期的建造成本因未办理权证,一直未能结转至固定资产。

 海发大厦一期相关的负债为上市公司母体其它应付款中的海发大厦一期订金、认购款、租赁押金以及预计负债中的预提利息,其中:

 1、订金及认购款形成的原因为上市公司收取的海发大厦一期订金、认购款一直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下,无法确认为收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24,921,837.00元;

 2、租赁押金为上市公司出租海发大厦一期物业,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10,300.00元;

 3、预计负债为上市公司按照法院判罚先例可能需向海发大厦一期业主支付的利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账面金额为338,849.60元。

 3、报告期内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争取获得整体产权”为目标推进该事项的解决,并与物业所在地的主管机构多次沟通了解相应的政策及解决方案。但是,由于该问题的特殊性以及复杂性,公司预计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该问题。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深入研究、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监事会对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201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列的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银润投资公司海发大厦一期收取的认购款从2006年度起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今后能否转作收入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建造成本一直在在建工程中列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该事项属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董事会在报告期内继续以 “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争取获得整体产权”为目标与物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及各方一起论证了解决方案。但是,由于该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较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董事会关于强调事项段的专项说明客观地反映了该事项的现状、影响。对于强调事项段,监事会将会持续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有效地推动解决上述强调事项。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19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虹桥路1438号GIFC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电话与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548.91元,未分配利润为-2,458,426.74元。

 鉴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不提出现金分配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将于2015年4月27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单位对本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4:00于厦门市湖滨北路57号Bingo城际商务中心三楼纽约厅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请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6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0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虹桥路1438号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548.91元,未分配利润为-2,458,426.74元。

 鉴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不提出现金分配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请详见2015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审计单位对本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4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1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 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2015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57号Bingo城际商务中心3楼纽约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6、出席对象:(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律师;(3)截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4)其他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一,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1)上海市虹桥路1438号GIFC二期0802楼

 (2)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57号Bingo城际商务中心309、310

 邮政编码:200336;361013。

 联系电话:021-54222877;0592-5209735。

 传 真:021-52432015;0592-5209295。

 联 系 人:王寅

 四、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1. 投票代码:360526

 2. 投票简称:银润投票

 3. 表决事项数量:7

 4. 投票股东:A股股东

 5. 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 表决方法

 (1)选择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申报价格对应情况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如本公司某股东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如本公司某股东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即: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站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2015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先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6、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四)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本单位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本单位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银润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2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 业绩预计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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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1-6月预计实现净利润为180-280万元,自上年度2季度始,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瑞聚实业游乐设备完工并投入租赁,同时公司房地产租赁收入无异常变动,继续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房屋租金收入;同比上年1-6月,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实现180-280万元净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数据仅为预测数据,最终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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