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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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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兴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慧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68.14%,主要原因为以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

 2、本报告期,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66.39%,主要原因为预付材料款增加;

 3、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83.60%,主要原因为应收款项增加;

 4、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55.77%,主要原因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5、本报告期,工程物资较年初下降62.61%,主要原因为工程物资暂时性周转需求减少;

 6、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02.28%,主要原因为预付备件款增加;

 7、本报告期,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34.94%,主要原因为应付所得税较少;

 8、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73.22%,主要原因为应交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9、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1.17%,主要原因为贷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

 10、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433.23%,主要原因为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1、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同比下降173.68%,主要原因为江西申田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12、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47.87%,主要原因为支付税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21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红箭”)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张振华、李玉顺、牛建伟、申兴良、卢灿华、温振祥、李志宏、李晓龙、郑锦桥。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22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分别为王霞、王建文、周子平、文均、刘善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24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红箭”)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2号)核准,江南红箭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715,9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1,323,409,999.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南阳大颗粒工业钻石生产线建设项目、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等五个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中南钻石及其下属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申田”),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以中南钻石和江西申田名义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15年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中南钻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截至2015年4月23日,上述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等的说明

 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900余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随着生产能力和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原材料和工程物资占用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于包括购买生产用原辅材料、归还到期流动资金借款等方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同意中南钻石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同意中南钻石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中南钻石已归还前次已到期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20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截至2015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书面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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