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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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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10:30时在郑州发展管理中心(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监事金厚军先生、张珍丽女士现场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84,310.28万元,同比增长4.94%;净利润1,386.36万元,同比增长110.6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57.91万元,同比增长109.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6%,同比上升11.29%;每股收益0.0295元,同比增长108.3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因监事张珍丽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同意提名张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关于做好2012年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086号)、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文件《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证监发【2012】55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披露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3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展的公告》,2014年4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展的公告》。根据上述披露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14年度实施内控建设的进度、成果和计划报告如下:

 一、内控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2014年,内控办在2013年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展的基础上结合本年目标体系和实际发展战略,改进并不断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能始终符合公司管理体制和战略规划的目标。具体举措包括:修订完善流程体系、实施穿行及控制测试、缺陷内部整改及形成2014年风险评估报告。

 同时,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公司内审部门按照重要性原则和日常审查与期末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我审查。特别是在期末检查过程中,公司10月份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曹家富先生为组长,董事会秘书李远平先生及审计总监金厚军先生为副组长的内部控制审计领导小组,由公司审计部、企管部、财务部、证券部及分子公司,抽调出具有专业及管理经验的审计执行小组,完成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检验,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

 二、内控体系建设进度

 为保证2014年内控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公司内部管理科学、合规,确保外部审计、主管机关对我公司内控合规性充分认可,根据上年度内控工作内容及本年度工作目标,内控办按年初计划完成了以下相关工作。

 1月份:

 根据外部审计的管理要求及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就2013年内控体系建设成果向公司做详细汇报。

 2—3月份:

 配合内审部门根据上年度内控审计发现的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整个措施并下发各单位落实整改,确保管理缺陷整改落实到位,促进公司管理体制不断优化。

 4-5月份:

 根据证券部要求,全面配合外部审计做好证监会验收本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期间,主要负责按外部审计要求提供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资料。

 6-10月份:

 根据2014年公司目标,结合内控审计提出的管理缺陷及缺陷整改情况,对公司现有内控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完善、调整,确保内控体系与年度目标相适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企业文化相结合。11-12月份:

 配合内审部门做好内控体系内部自查审计。

 三、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

 在实施内控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通过风险排查、流程梳理、穿行及控制测试等手段,为公司发现并防范风险发生,持续改进流程缺陷,有效实施控制措施指明了方向,取得了如下工作成果。

 (一)建立了风险防控体系

 通过对公司流程体系的重新梳理、调整,使公司现有流程体系在以《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指导的前提下,有效与公司年度目标相结合,定位科学,设计合理,确保内控体系始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二)出具了《管理建议书》

 主要针对流程梳理中发现的缺陷和控制环节的缺失,就如何有效完善流程体系,建立健全控制措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指导公司按照合规性标准规范业务流程的管理和控制。

 (三)出具了《内部控制手册》

 通过对实施内控建设的总结,从持续建立内控体系的角度出发,确立了一整套指导内控体系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针对提出理论指导、建立持续完善为基础,系统的说明了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公司怎样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合规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652号文《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12,87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18,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67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3]第708A000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郑州银行荥阳支行、中信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中国银行潢川支行、农业银行潢川县支行天驹分理处分别设立了99701880100001100(账号)、7392310182600010835(账号)、255906531981(账号)、16754101040002903(账号)等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3年7月15日,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荥阳支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中国银行潢川支行、农业银行潢川县支行签订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6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潢川2000万只/年商品鸭屠宰项目” 预先投入35,851,965.00元,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国浩核字 [2013]第708A0007号《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3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3年7月10日,上述置换事项完成。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67.00万元,较计划58,546.00万元超募921.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转作流动资金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珍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珍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辞职后,张珍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张珍丽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提名张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张媛媛女士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候选人简历:

 1、张媛媛,女,中国籍,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就职于潢川客运公司,1995年进入华英,就职于华英集团公司财务部,期间担任过饲料一厂出纳、饲料公司会计助理,集团公司内部银行结算员,羽绒公司会计,房地产公司会计。自2002年担任华英房地产公司会计工作至今,现任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

 张媛媛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办公,现将新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

 邮编:465150

 总机:0376-3119977

 投资者咨询电话:0376-3119896

 投资者咨询传真:0376-3931030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

 变更前:河南省潢川县跃进东路308号

 变更后: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

 二、对原《公司章程》的修改

 因注册地址变更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50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504)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公司将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点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曹家富先生、董事会秘书李远平先生、财务总监汪开江先生及独立董事潘克勤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3:00时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5年5月19日(周二)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周一)- 2015年5月19日(周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周二)。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层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3.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13.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3.3、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3.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3.5、限售期

 13.6、上市地点

 13.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3.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3.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20、审议《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利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2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3、审议《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2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5、审议《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5、6、7、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需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1;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李远平、高翔

 联系电话:(0376)3119896

 联系传真:(0376)39310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不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不存在差异。

 一、修正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5,030,365.15元,同比增长4.94%;利润总额21,523,933.14元,同比增长8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4,092.85元,同比增长113.71 %。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2014 年营业利润-31,587,765.35元,同比增长80.69%;利润总额15,512,844.27元,同比增长11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9,130.24元,同比增长109.88%。

 2、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本公司清算注销子公司河南华隆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羽绒”,将所有资产、负债并入母公司核算。本公司认为子公司的清算从实质上应当认定为一种处置行为,按长期股权处置进行相应账务处理,清算损益作为投资收益列报。其中以前年度因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而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5,376,996.30元,在本年因子公司清算,成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故本期转入投资收益。审计中会计师认为,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只是合并报表主体内部的资源重组,不改变合并报表主体对外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合并报表层面,这部分资本公积仍应继续列报于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中,故调整减少投资收益5,376,996.30元,影响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376,996.30元。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四、备查文件

 1.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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