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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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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接公司股东陈旭东先生报告,陈旭东先生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海德股份(000567)7,800,312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7,700,312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经本公司计算,陈旭东先生所持有的7,800,312股股份已占公司总股本的5.1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该股东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德股份

 股票代码:000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旭东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洋桥北里2楼4门302

 联系电话:1380100424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4-22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陈旭东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陈旭东在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陈旭东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陈旭东与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相互独立,彼此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陈旭东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陈旭东情况

 姓名:陈旭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6196504083978

 联系方式:13801004241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北里2楼4门3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上述人员在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章 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看好海德股份未来的增长潜力,拟通过购买海德股份的股票实现共同增长。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视资本市场和股价的具体变动情况增加或减少海德股份的股份。

 第四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海德股份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海德股份7800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6%,本次权益变动全部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购入A股完成。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价格

 本次权益变动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介于18.62元和20.39元之间。

 三、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无

 四、转让限制或承诺

 无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无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作其他安排的计划。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买入7800312股,目前总计持有7800312股。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八章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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