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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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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5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3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5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公司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9,154,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31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唐晓海、罗安静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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