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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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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5-04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30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披露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详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详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5年4月23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6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30,871,30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288,050,24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3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应当会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划转完成后,潍坊市投资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88,050,247股股份,持股比例上升为33.3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股份过户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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