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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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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利率描述更正的说明

 发行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发行人于2015年4月30日发行2015年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了本期债券的相关文件。

 在《2015年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2015年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重要声明及提示”的“六、债券基本要素”中“(四)债券与利率”以及“第三条 发行概要”的“五、债券利率”中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设定原文为“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1Y)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6%,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现更正为“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1Y)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特此公告。

 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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