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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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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直通车公告比例升至92%
周松林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交所23日发布《关于扩大上市公司直通车公告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调整和完善的重要配套事项之一,上交所还将在近期推出多时段披露制度,有望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率。

 根据《通知》,上交所14个一级公告类别中,共58个二级类别的事前审核公告调整为事后监管公告,纳入直通车范围。其中,54类完全不涉及业务操作单,4类业务操作单时效性要求较低,包括股东、监事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异常波动及澄清或说明,股东增持或减持股份,权益变动书和收购,再融资与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与风险警示等。根据2014年沪市上市公司实际披露的公告数量模拟测算,本次扩大后上交所市场常用直通公告比例将从85%提高至92%。

 上交所表示,本次扩大直通车公告范围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直通车推出近两年来运行平稳,扩大范围的条件基本成熟,绝大多数公司能熟练操作信披直通车业务系统上传披露各类事前、事后审核公告;二是扩大直通车范围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自律监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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