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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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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恒星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恒星科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5年4月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8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恒星科技本次配股共计配售157,552,361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5年4月24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5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539,869,800股
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157,552,361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697,422,161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HENGX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539,869,800元(配股前);697,422,161元(配股后)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51
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董事会秘书李明
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公司网址:http://www.hengxingchinese.com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及其他金属制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发行前本次认购数量(股)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谢保军董事长187,655,04934.76%56,296,515243,951,56434.98%
2焦耀中副董事长 、总经理41,890,0007.76%12,567,00054,457,0007.81%
3赵文娟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501,9000.09%150,569652,4690.09%
4孙国顺董事、 副总经理00.00%000.00%
5徐会景董事00.00%000.00%
6张云红董事、 财务总监00.00%000.00%
7谢晓博董事、 副总经理00.00%000.00%
8王莉婷独立董事00.00%000.00%
9白忠祥独立董事1,0000.00%01,0000.00%
10郭志宏独立董事00.00%000.00%
11赵志英独立董事00.00%000.00%
12谢海欣监事会主席00.00%000.00%
13谢建红监事00.00%000.00%
14白彭尊监事00.00%000.00%
15谢保万常务副总经理00.00%000.00%
16谢保建副总经理00.00%000.00%
17李明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00.00%000.00%
18谢进宝副总经理00.00%000.00%
19李保杰副总经理1,1000.00%3311,4310.00%
合 计230,049,04942.61%69,014,415299,063,46442.8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谢保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95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谢保军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金属制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1995年创办恒星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恒星金属执行董事、博宇新能源执行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谢保军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股权争议,其中18,765.10万股用于质押。

(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配股前 (截至2015年4月8日)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谢保军187,655,04934.76%
2焦耀中41,890,0007.76%
3谭士泓20,000,8003.70%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15,900,0002.95%
5周文辉11,760,0002.18%
6周文东7,000,0001.30%
7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5,849,8001.08%
8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梦想2号集合信托3,840,0000.71%
9吴定章3,000,0000.56%
10谭景睿2,100,0000.39%

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配股后 (截至2015年4月16日)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谢保军243,951,56434.98%
2焦耀中54,457,0007.81%
3谭士泓26,001,0403.73%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15,900,0002.28%
5周文辉15,288,0002.19%
6周文东9,100,0001.30%
7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7,604,7401.09%
8吴定章5,100,0000.73%
9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梦想2号集合信托4,992,0000.72%
10陈丙章3,701,0000.53%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股数本次发行后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2,536,78731.96%51,760,811224,297,59832.1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7,333,01368.04%105,791,550473,124,56367.84%
股份总数539,869,800100.00%157,552,361697,422,161100.00%

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157,552,361股;

2、发行价格:3.7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8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5年4月9日(R+1日)至2015年4月15日(R+5日);

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2,943,735.70元, 配股认购利息23,806.89元;

6、发行费用总额、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3,957,552.36元,具体构成如下:承销及保荐费用11,000,000.00元、会计师费用150,000.00元、律师费用1,000,000.00万元、信息披露、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1,807,552.36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09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569,009,990.23元(包括配股认购款利息23,806.89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51元/股(按照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04元/股(按照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15年4月20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030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实际配售股数157,552,36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943,735.70元,配股认购利息23,806.89元,扣除发行费用13,957,552.36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009,990.2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7,552,361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11,457,629.23元。

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已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

1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每变动5%的计算基准日调整为2015年4月24日。

五、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8日披露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2015年3月23日披露了更正后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赵春奎、肖磊
项目协办人:赖鸿邦

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恒星科技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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