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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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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临2015-04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认购U51.COM INC.股份的公告》,现就该公告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BIG WITS LIMITED为U51.COM INC.的控股股东,持有U51.COM INC.7,291,220股,占其股份比例为24.84%。BIG WITS LIMITED于2014年8月7日成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除持有U51.COM INC.股份外,未开展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孙海涛持有BIG WITS LIMITED 的100%股份,为U51.COM INC.实际控制人。

 三、优先股收益方式和表决安排

 根据U51.COM INC.的《章程》,所有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数享有一股一票的表决权;此外,优先股股东至少享有两项优先权益:1)优先股股东有权每年获得其投资额8%的分红,该等分红只有在董事会宣布分配时方支付。除了该等8%的优先分配以外,在董事会宣布其他分红时,优先股股东有权按比例享有该等其他分红;2)如公司清算,可享有优先清算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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