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5-1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3: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安排担保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

 7.《关于国药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8.《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11.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第5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7项和第8项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15年4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董秘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0755-25195435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邮政编码:518029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