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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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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2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2015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4日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黄河街1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168,150,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2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68,073,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9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7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7,913,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55%。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审计质量,同意将2014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年度审计报酬不变,仍为4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68,15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7,913,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张剑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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