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两融动向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融券业务短期难放大

 “融券规模短期不会放大。”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券商手中能够且愿意融出的券源有限,而对于一些国有企业股东来说,似乎也没有太多动力提供转融券,这是市场上融券资源一直不丰富的原因。

 上周五,融券卖出量为119.77亿股,环比增加30.66%;融券余额88.85亿元,环比下降1.14%。融券卖出前三名是300ETF、50ETF、光大银行,其他融券卖出较多的个股是国电电力、河北钢铁、中信证券、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

 证监会日前强调券商不得开展场外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并进一步丰富融券标的至1100只。但监管层也明确两融意在规范,而非打压股市,明确鼓励风险识别能力强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两融交易,而不鼓励一般散户承担过高杠杆,这有利于市场稳健运行和控制风险。

 安信证券分析师表示,融券业务上规模仍需时日。2015年以来融券交易额占融资融券交易额的比例为11.34%。融券业务发展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券源不足,机构投资者群体发展不足。成熟市场中,证券出借方主要是长期持有证券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借券目的主要有交割需求、卖空需求、套利交易需求、做市需求等。目前国内融券业务大规模发展的市场条件尚不具备。平安证券认为,由于转融券模式、投资习惯等因素,新政策执行后转融券规模会有所提升,但增长不会太多。

 据悉,此前券商参与伞形信托业务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给信托开户提供交易通道,二是提供柜台数据对接,三是代销伞形信托产品。业内人士认为,新规本身与两融业务并不冲突。相反,资本中介正迎来新空间。华泰证券表示,禁止开展场外配资、伞形信托,实现了融资需求向券商转移,利好券商两融业务;监管层支持机构投资者参与两融业务;发展融券业务,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转融通、扩大融券券源。在规范前提下,券商资本中介业务将获得均衡发展,迎来更大的空间。如果融券业务培育成功,将成为券商新的利润增长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