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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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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

 1.3 公司负责人李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文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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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诉讼事项

 公司诉北方天宇通力公司欠款纠纷案件,该案报告期内仍在执行中,没有进展。

 2、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与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合作事项。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16"、"临2013-019"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承担此类回购担保义务的余额为人民币6160万元。

 (2)本公司的子公司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拉斯”)部分终端客户以所购买的工程机械作抵押,委托与阿特拉斯合作的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按揭合同规定单个承购人贷款金额为购工程机械款的70%-80%,期限通常为2-3年。根据阿特拉斯与按揭贷款金融机构的约定,如承购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经销商、阿特拉斯负有向金融机构回购剩余按揭贷款的义务。截止报告期末,阿特拉斯负有回购义务的客户贷款余额为814.00万元,客户逾期本金余额为210.00万元。本公司已将代垫和回购的客户逾期按揭款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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