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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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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5-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秋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票据:2015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比2014年末增加2400万元,增长48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减少货币交易,适度调整收款形式。

 应交税费:2015年3月31日应交税费比2014年末增加5497.31万元,增长44.3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白酒销售增长相关税费增加。

 应付利息:2015年3月31日应付利息比2014年末增加509.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增加按年结息的借款。

 应付股利:2015年3月31日应付股利比2014年末减少763.73万元,下降47.7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支付了北京市商业投资中心的股利。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1.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为零。

 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310.41万元,增长746.5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捐赠支出以及包装物处置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了进一步壮大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利建筑施工产业,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顺鑫卓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顺鑫卓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铺线188号2幢2层207

 法定代表人:吕海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王 泽

 2015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5-02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8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2.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大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大街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3年。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大街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大街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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