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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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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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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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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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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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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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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为量化投资基金之间因执行投资策略而发生的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一季度,市场在多重利好因素的叠加作用之下出现了强烈的上涨,成交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市场出现了普涨的格局。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宣布降息将准,市场资金效应涌现,市场风险偏好明显上升。通缩压力、实际利率水平上行及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剧是降息的几个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增速的回落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降,我国消费物价涨幅显著回落,PPI的降幅呈现扩大的趋势,虽未形成真正的通缩,但压力已经显现。与之对应的是,社会融资成本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在首次降息后下滑并不明显,从而造成实际利率水平上升。另外,最新公布的PMI虽好于预期,但并不代表经济下行压力缓解,趋势性的下行压力仍在。整个一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14.64%,创业板指数上涨58.67%,中证500指数上涨36.27%。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股票配置大致保持平稳,并适当增加了大盘蓝筹风格股票的配置比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01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2.017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当前股指不断上涨的同时,工业增加值和CPI等核心经济指标显示,经济景气度在不断下行。央行已采用降息降准等货币政策并通过放松房地产政策来刺激实体经济。在宏观经济层面,中央政府通过“一带一路”等措施化解传统行业的过剩产能,通过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丰富投资的资金来源,并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新兴行业。一系列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验证其成效,但是资本市场的乐观情绪已经被点燃,投资者的情绪十分高涨。从长远来看,增量资金的入场、国企改革、“一带一路”等政策,以及地方债务的解决均有利于蓝筹股的表现,蓝筹股仍有一定上行空间。但短期来看,仍然需要警惕市场回调的风险。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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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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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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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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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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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另根据CAPM模型计算得到的组合Beta值,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指出广发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海通证券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投资广发证券(000776)和海通证券(600837)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广发证券和海通证券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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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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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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