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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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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际情况进行调整,表中计算同比增长率时将相应地对变化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2)主要投资业务情况

 房地产开发业务: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完成投资额1,0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4,721亿元,累计实现销售回款4,225亿元。期末,公司在施房地产开发项目261个,计划投资总额7,071亿元。

 融投资建造业务:公司融投资建造业务涉及市政、铁路、轨道交通、路桥、保障房及公共建筑等领域。期内,公司融投资建造业务完成投资额35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1,269亿元,累计实现投资项目回购款474亿元。期末,公司此类投资项目共计119个,计划投资总额1,873亿元。

 期内,公司融投资建造业务呈现集中高效发展态势,一是投资回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回款238亿元,同比增长88%,大大超过完成投资额增长率,投资业务现金流状况进一步优化;二是投资布局进一步集中,前20大投资项目共完成投资额195亿元,占比56%,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司核心战略投资城市,有力贯彻落实了公司“属地、集中、联动”原则,提高了投资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投资风险。

 期末,公司投资带动施工总承包的合同额累计约1,60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类合同额约1,059亿元,占比66%,有力推进了公司向基础设施业务的转型,优化了企业经营结构。同时,通过融投资建造业务发展,公司与地方政府、中央企业、金融机构等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力提升了中国建筑品牌形象,牢牢确立了公司在建筑地产行业的竞争优势。

 城镇综合建设及统筹城乡业务:城镇综合建设业务是公司2010年以来探索的新的投资方向,主要是指以土地资源及土地相关权益为核心,涵盖规划设计、土地一级开发、房建和基础设施工程承包、融投资建造、房地产开发业务、招商和产业构建等全部或多种业务领域的大型综合性开发建设项目。

 经过几年持续探索和努力,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在北京、天津、重庆、长沙、郑州等城市业务布局,商业模式不断完善,并在部分城市取得了突破性的业务进展。与此同时,公司也加强了业务发展的专业化力度,在集团层面组建了独立的投资平台公司负责业务推进和发展,公司“四位一体”业务模式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期内,城镇综合建设及统筹城乡业务完成投资额7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270亿元。期末,公司在施城镇综合建设及统筹城乡项目17个,计划投资总额1,315亿元。

 2、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33亿元,同比增加25.9%。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36万元,同比减少70.9%。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注:①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股票投资只填列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部分;

 ②本表按期末账面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③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列示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千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注:

 ①本表填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②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1)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千元

 ■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注:①金融企业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

 ②期末账面价值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③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2)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公司其他委托贷款情况敬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四相关内容。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委托贷款总额31.7亿元,主要系公司开展融投资带动总承包项目等所产生,计入“长期应收款”等会计科目。

 (1)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其他重大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投资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的二级子公司76家,三级子公司294家。公司下属企业(包含全资、控股企业)按业务类型分为建造、设计、海外、投资、专业公司5大板块:

 ①建造板块主要是公司下属八个工程局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②设计板块是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含直营总部),下属六家子企业,分别是:中建东北院、中建西北院、中建西南院、中建西勘院、中建上海院以及市政西北院。

 ③海外板块由中建阿尔及利亚公司、中建美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南洋)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中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海外公司组成。

 ④投资板块主要由公司设于境外的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及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的中建方程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其中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有3个港股上市公司,分别是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0688.HK)、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311.HK)及远东环球集团有限公司(0830.HK),同时是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0081.HK)的第一大股东。

 ⑤专业公司板块是公司在主营业务基础上,为进一步突出专项业务优势或为实现集团资源优化而设置的企业,包括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有限公司、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002302.SZ)等。

 敬请参阅本报告“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图。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一)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从国际来看,世界经济仍处在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发达经济体走势分化,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但全球建筑业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预计到2020年,全球建筑业市场将达到12.7万亿美元,其中,房建市场将达到5万亿美元。未来十年,全球建筑市场的增长主要集中在北美、亚洲、中东和非洲等地区。其中,非洲和亚洲是房建业务的重点区域市场。广阔的海外市场大有可为。此外,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资金匮乏,不得不折价出售资产筹措资金,这为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并购提供了难得机遇。公司会坚定发展海外业务的信心,积极并购有助于我们调结构、促转型的目标企业,加速提升企业国际化程度。

 从国内来看,虽然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但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仍然总体向好。经历了30多年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后,传统产业已经相对饱和,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将大量涌现。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社会事业等七大领域将成为2015年乃至今后若干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的巨大投资需求。

 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成为本届政府的一把“利器”,既可促进国内经济“稳增长”,也可来引领国内企业“走出去”。2015年,基础设施领域的财政支出可能进一步提高,铁路、轨道交通、水利、电力、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力度有望继续加大。国家在商务、外交、金融等方面对“走出去”进行了强势推动与布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逐步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落地,丝路基金的设立,为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基础设施市场提供了巨大空间。

 房地产市场面临趋势性调整压力,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分化将更加明显,在地方政府限购、限贷政策放松和贷款利率下调的背景下,改善性需求有望逐步释放。在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的今天,高品质、有特色的地产业务,仍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 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是公司“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公司2015年业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增加企业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巩固房建、地产、设计等传统业务的市场优势,加大海外和基础设施业务的发展力度,审慎推进投资开发业务,有序拓展新业务,通过科技和人才的创新驱动,努力开创中国建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部署“十三五”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自身业务、产品市场、区域市场、实现路径、资源配置、组织结构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研讨、分析和谋划,力争编制出一份前瞻性和操作性并重的发展规划。

 (三) 经营计划

 公司将顺应新常态的要求,利用好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通过改革创新,优化业务结构,谋划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十二五”规划期末8,000亿的规模目标于今年已经超额完成,2015年公司将紧跟国家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加快结构转型力度,实现差异化竞争,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年主要发展目标为:新签合同额1.5万亿元,营业收入8,500亿元。

 1 聚焦基础设施,突破结构调整瓶颈

 2015年中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依然庞大,并将对整个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发挥“乘数效应”,

 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业主多元、容量巨大。公司将以城市轻轨、地铁为主要目标实行产品差异化战略,着重开拓。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本、管理等优势,努力通过高端切入与带动,全面参与地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模式,发挥公司产业要素齐全的比较优势,探索在一线及主要二线城市地铁及其沿线上盖物业的联动开发。同时,稳妥推进基础设施业务专业化布局。培育公司下属专业化子公司积极主动的朝着专业化、差异化的方向发展。

 2 聚焦“一带一路”,破解跨国指数难题

 “最具国际竞争力”是中国建筑矢志不渝的目标和追求。“一带一路”是国家长期战略,为公

 司迅速做大海外业务带来历史性商机。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过程中,一是持续完善“大海外”事业的平台体系建设,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形成营销覆盖,更加精准的理解市场变化,深入掌握国别和客户需求,对应研究我国战略,为高质量的项目策划打牢基础。二是针对重要项目,对外积极推动合作,同政府、银团、央企等不同层面的高端对接,不断拓宽融投资渠道;对内创造性的整合和配置好投资、设计、施工等不同环节的优势资源,系统性的为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一揽子方案,共同推动“一带一路”项目的开花结果。

 3 聚焦房建地产,避免业务质量下滑

 房建业务是公司根基所在,核心是巩固龙头地位,控制规模增速,提升业务质量,预防系统

 性风险。一是出台中国建筑市场营销准则,建立全系统适用的市场底线。二是全面推进客户风险管理。建立客户风险评价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赢得业主的认可。

 地产业务是公司重要利润来源,核心是稳定效益,做强做优做大。一是确保业务的适度增长,

 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当前形势下,公司将更加注重资产运营效率,在保持成本领先的基础上,提高去化,加快资产周转速度,强调销售回款和现金净流入,确保在手现金与营业收入占比。同时,积极利用高端资源与地缘优势获取土地,降低拿地成本,预留开发效益空间。二是继续实施产品和管理创新。加大对商业地产、养老地产、新城镇开发等领域的探索力度,积极利用互联网思维,借助金融运作,不断加强成本管控,创新管理,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影响力。

 4 聚焦新业务培育,升级创新发展动力

 2015年,公司还将继续坚持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培育和发展新业务增长点。“中建发展”的

 定位和运营模式已完成,中建水务环保、中建电子商务等产业公司相继成立。公司金融业务部也已正式组建,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一是推动金融业务在高起点起步,通过集中管控,提升公司总部金融服务功能。

 二是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向纵深拓展,开展技术标准、产品设计、构件生产和现场安装的产业链协同创新。

 三是推动节能环保新兴产业体系化发展,构建“国外技术、中国市场、中建载体”三和一节能环保创新业务体系,还将继续做好临建标准与产业化,集采平台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工作。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敬请参阅本节“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中经营计划部分内容以及“重要事项”中其他重大合同中综合授信合同相关内容。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 宏观经济与行业周期影响的风险

 建筑和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且重大。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将做好合理的预期并调整经营行为,使得经营状况处在稳定发展态势。

 2 建筑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建筑业属于完全竞争行业,企业数量众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随着国家管理的不断强化以及对建筑业节能、环保技术的大力倡导,行业内呈现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加剧了优势企业之间竞争。公司将抓住机遇,有效整合资源、技术、品牌、人才等的优势,提高市场份额并保证合理盈利水平。

 3 融资规模扩大带来的财务风险

 由于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部分项目合同进度款给付不及时或比例较低,部分业主拖延结算、工程价款支付滞后,形成大量的应收款项,一旦遇到市场环境变化,将影响再生产或投资活动所需要的现金流。公司将通过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应收款项管理全过程和重点项目全过程的监控分析、清欠考核等来降低应收款项风险。

 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带息负债也较快增加。公司将通过加强带息负债指标的年度预算管理,提高总承包合同付款比例,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建立带息负债风险评判体系,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金流的监管,同时,探讨新的融资业务模式,规避带息负债风险。

 4 海外运营业务的风险

 公司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遍布多个国家和地区,各国家的文化、习俗、政治、法律、自然环境和形势、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差异与变化,加大了公司在境外经营发展与管理的难度。公司将明确海外市场战略布局,致力于通过内部资源调配,构建“大海外事业平台”,结合以往经验,降低境外经营风险。

 5 项目安全管理的风险

 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项目点多面广造成管理跨度的加大,以及项目工程资源不足,致使工程项目在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工程款回收及结算等管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公司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即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服务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企业层面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程结算、成本控制监督检查及指导力度,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的事故。

 (六) 公司在“三大战略”区域的分析

 1 一带一路两廊

 公司在“一带一路两廊”区域已有几十年历史,商业存在和商业资源丰富,在沿路地区国家机构遍布并持续有市场经营,各专业板块也在该区域内逐渐崭露头角。

 ■

 公司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业绩丰厚,已建和在建工程种类,包括交通工程、能源工程、工业园区、政府及公共工程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公司长期业务战略区域,公司已建和在建一大批经典工程,其中各类基建工程众多,包括道路、桥梁、电厂、水工等;公司在北非、南洋等区域经营历史悠久,并成为所在国市场最大的建筑承包商;还包括一批地标性建筑和社会影响力工程,如泰国拉马八世皇大桥、科威特中央银行、非盟会议中心,刚果国家一号公路等。

 公司在中孟印缅经济走廊核心区广西、云南有深厚的业务基础;在中巴经济走廊核心区新疆市场已初见成效,并在印巴地区长期有经营业务。

 公司将充分利用根植海外几十年的成熟业务与成功经验,创新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与政策导向的商业模式,由主攻产业链片段,单纯承建工程的“项目施工方”,升级为具有全产业链条能力,可实现投资建造运营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同时,加大对“一带一路”核心装备企业、海外基础设施企业、国内外优秀基础设施咨询设计企业的并购力度。

 2 京津冀

 “京津冀”是公司多级总部所在地,其中下属八家工程局中,有三家总部分别设在北京、天津,下属城市综合开发集团、设计集团、基础设施集团、装饰集团的总部均设在北京。在该区域,公司业务覆盖从投资、规划、设计、基建、房建、地产开发到专业施工的全产业链服务。

 同时,“京津冀”也是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长期耕耘的主要区域市场,每年业绩贡献稳定在15%左右。截至期末,公司在“京津冀”的建筑业务在手订单3000亿元以上,土地储备超540万平米,同比增长8.4%。

 ■

 期内,公司在“京津冀”还参与了大量的轨道交通、铁路、道路、桥梁、机场航站楼的建设,是公司加快向基础设施业务转型的主要实践基地。

 ■

 3 长江经济带

 “长江经济带”是公司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的主要分布区域,公司在该区域的新签合同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新签合同额超5,300亿元,同比增长6.5%,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8%。房建和基建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幅分别为4.5%和20.3%,基础设施业务在该区域增速较快。

 ■

 “长江经济带”也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在该区域的营业收入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营业收入超过2,50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3%,同比增长13.8%。

 ■

 期内,公司“长江经济带”地产业务销售额接近500亿元,约占全国销售总额的四成。

 ■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于2014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上半年修订及颁布的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合营安排、财务报表列报等八项新会计准则,并按规定调整相关报表的可比期间以及期初数字。具体情况敬请参阅公司2014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官庆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2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建紫竹酒店举行。董事、总裁官庆主持会议,董事郑虎、钟瑞明、杨春锦出席会议,董事余海龙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杨春锦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5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官庆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5,519.50万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61,551.95万元,加上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101,262.50万元,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5,230.05万元。

 2. 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3,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2元(含税),共计516,000.00万元。

 3. 剩余未分配的139,230.05万元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该预案合理性的独立意见:根据《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及长远利益,提出了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2元(含税)的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官庆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4名独立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拟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上述第五、六、七、十、十三、十四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专项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2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北京中建紫竹酒店三层五洲厅举行,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规定,会议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2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生产经营的需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以及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下属未进入上市范围的公司在货物销售、采购、物业租赁以及商标使用许可等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三)书面协议原则;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和报告。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销售: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工程承包业务中,从下述关联方获得工程项目的分包: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实业公司、都匀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海宏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茂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上海港工美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武汉港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关联采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工程承包业务中,向下述关联方采购建筑材料或将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下述关联方: HKConcreteCoLtd、北京中建润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建瑞德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自胜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中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企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ConsorcioDeKrueger-CSME、LongFaithEngineeringLtd、HoiHingBuildingMaterialsCo.Ltd等。

 3、物业租赁:根据本公司和关联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协议》,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关联方双方同意向下述关联方出租其自身拥有的物业:五矿中建(北京)仓储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中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兰州昌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港工美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新疆怡发热力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实业开发公司本部。

 4、资金拆借:根据本公司和关联方签订的《资金拆借协议》,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关联方双方同意向下述关联方拆借资金: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大利企业有限公司、朗光国际有限公司、金茂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新疆怡发热力有限公司。

 5、商标使用许可:根据本公司和中建总公司签订的《商标用户许可证合约》,在不违反《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前提下,本公司允许中建总公司在中国境内非排他地并不可转让地无偿使用(并可授权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使用)许可商标。

 6、金融业务:本公司控股的中建财务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为中建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本公司与关联方201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5年本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物业租赁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资金拆借利息产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商标使用许可产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金融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五、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

 六、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物业租赁、资金拆借及金融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七、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部分项目的分包和原材料需向关联方采购,公司的办公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并且由于《商标用户许可证合约》的约定,需与关联方产生商标使用许可关系。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遵照上述原则分别与关联方签定的具体合同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2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64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2015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4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为下属子企业提供30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在该额度内,公司目前已使用融资担保额度119.6亿元。其中:

 1、为支持下属子企业拓展基础设施、城市综合建设等业务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设立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等融资提供担保,共计78亿元。

 2、为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41.6亿元,其中,为中建广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广西南宁地铁二号线项目提供27亿元融资担保额度、为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4.6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复300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明细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二、2015年度新增融资担保额度的建议

 考虑到通过股东大会核定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方式能更好的满足子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担保现状和总部事业部及子企业申请,建议2015年度公司安排260亿元新增融资担保额度,按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2015年度建议新增融资担保额度

 ■

 1、2015年度实际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以中建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额度为准。在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对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使用。

 2、在获批的新增融资担保额度内,每笔担保业务均由中建股份公司董事长常务会审批。

 3、原则上不允许中建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系统外单位提供担保,因此,系统外担保不纳入年度新增担保额度。若确需发生,将另行报中建股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4、新增融资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布之日止失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15-02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中建紫竹酒店五洲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4年4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三)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7)

 联系人:葛峰

 电 话:010-88083288

 传 真:010-88082678

 六、现场会议出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 层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10-88082678,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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