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44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计划对智度投资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简称:智度投资、代码:000676)已自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属TMT(通讯、传媒、互联网)领域的优质资产,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正在与本次筹划重组的交易对方进行谈判沟通,交易对方涉及境外资产/业务,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第一大股东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达成,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工作。

 公司第一大股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45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会议事项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 ~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 。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 登记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第10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676 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 在投票当日,“智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 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15:00至2015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3层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06室公司证券管理部。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3、联系人: 刘韡 薛俊霞

 电话:0371-55139520 传真:0371-55139521 邮编:450046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