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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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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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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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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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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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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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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于2014年1月28日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0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2015年1月29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5年1月26日,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期限为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部分股票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26日起,至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临2015-010)。

 注②: 2014年9月22日,河南安融地产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期限为366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部分股票质押期限自2014年9月22日起,至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15年1月7日,河南安融地产将其持有的公司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期限为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部分股票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7日起,至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注③:2014年7月1日,北京玺萌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3,200,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期限为366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部分股票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至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四)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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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及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历史机遇,坚守合规底线,注重风险防控,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和创新发展,经营业绩大幅度提升。公司取得公募基金管理、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新三板做市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港股通、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业务布局和资格储备基本完备。公司按照“充分授权,分级决策,传导压力,激发活力”的原则和“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及时纠偏”的要求,完成对业务条线的授权,并进一步优化业务条线之间、业务职能之间的协同机制,运营效率显著提高。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和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在2014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连续第二年被评为A类A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分析

 1、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提高传统业务创收能力,经纪、自营、投行、期货经纪等传统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加大创新业务投入,通过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积极地杠杆化经营助推资本推动型非通道业务的规模和收入贡献度,融资融券业务、股权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收入规模跃上新台阶,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59亿元,比上年增长48.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3.99%,每股收益0.23元。截至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274.97亿,同比增长56.99%,净资产78.79亿,同比增长7.55%。

 表: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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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创新情况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业务创新,适时开展了收益凭证业务。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做市商资格,并积极开展做市商业务。取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在产品、渠道等方面做了积极准备。公司还取得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港股通、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以上新业务资格的取得和业务的开展,对于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期货经纪。其中,证券经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704.8万元,同比增长55.9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5.48%;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348.46万元,同比增长91.7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9.57%;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352.65万元,同比增长29.2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77%;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734.87万元,同比增长30.7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73%;期货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723.31万元,同比增长86.1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1.60%。与去年同期相比,证券经纪、自营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上升2.71、4.44及2.36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2.3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116,667.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22%。从支出结构上看,证券经纪业务发生营业支出48,433.69万元,占总支出的41.51%;证券自营业务发生营业支出4,94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24%;资产管理业务发生营业支出3,388.21万元,占总支出的2.90%;投资银行业务发生营业支出34060.52万元,占总支出的29.19%;期货经纪业务发生营业支出20,993.95万元,占总支出的17.99%。

 4、报告期成本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同比增长19.22%,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53.78%,主要为公司报告期收入增长所致;业务及管理费增长16.40%,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工资及福利费的增长;资产减值损失下降21.04%;其他业务成本报告期发生312.83万元,主要为格林大华期货仓单业务成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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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转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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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各项非现金支出项目的计提8,982.52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652.5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确认1,141.63万元,未支付利息费用4,297.8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1,069.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1,163.78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506,495.38万元,应付项目的减少661,744.83万元。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表:公司业务分部数据(注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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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规划,面向客户需求,整合内部资源,构建以经纪业务为中心的财富管理平台,在融资融券、股权质押融资、财务顾问等创新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业务收入稳定增长。证券经纪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704.80万元(包含融资融券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同比上升55.92%。其中,代理买卖股票基金交易额7,212.87亿元,同比增长62.4%。其中融资融券交易量1,463.7亿,同比增长300%;市场占有率约为0.45%,同比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为提高场地使用效率,合理布局营业网点,公司对8家营业部原址改造,对13家营业部同城迁址,同时,在省外二、三线城市新设9家营业部。截至目前,全部78家营业部中,有 A类营业部有28家,B类营业部30家,C类营业部20家。公司积极拓展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开户率达到53.92%,处于行业前列,市场份额由0.45%提升至0.5%。公司以手机开户、网上开户为切入点,积极拓展互联网证券业务。

 表:公司2014年度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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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证券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348.46万元,同比增长91.74%,其中实现投资收益25,091.8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158.35万元,利息净收入9,844.8万元。公司持续加强定增、信用债、信托产品、股权质押产品的投资力度,并且抓住市场机遇,适时开展了期现基差套利操作。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新三板做市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经为17家新三板公司提供了做市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上交所自营业务参与个股期权测试资格。

 表: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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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的投资收益不含结构化主体合并影响。

 3、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9,352.65万元,同比增长29.24 %。报告期内,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策略和守住合规底线的前提下,围绕股权质押融资、消费信贷类集合资金信托等设计和发行产品,并推出首只第三方投顾产品—龙鼎价值1号。截至报告日,公司共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8只,合计20亿元;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只,合计5.3亿元。

 2014年3月19日,公司取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基于固定收益的第一只公募基金已获得监管审批,即将发行。

 表: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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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中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净收入按照母公司口径进行统计,不含结构化主体合并影响。

 4、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行业务收入34,734.87万元,同比增长30.71%,股票承销、债券承销以及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均实现稳定增长。全年完成7个股票主承销项目,包括2个IPO项目、5个定向增发项目;完成19个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包括5个企业债项目、9个公司债项目、2个证券公司债项目(含短期证券公司债)、1个金融债项目以及2个可交换私募债项目;完成4个财务顾问项目。据wind统计,中德证券的股票承销发行规模位列行业第22名,同比下降1个名次,企业债及公司债发行规模位列行业第18名,同比上升6个名次,尤其在2014年全市场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额大幅萎缩的情况下,公司获得承销金额行业第2名的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

 表:证券承销业务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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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期货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进入整合后的第一个经营年度,总体实现平稳过渡。期货经纪业务实现收入22,723.31万元,同比上升86.17%。

 报告期内,格林大华期货抓住机遇,不断完善业务架构,取得期货资产管理资格,获得期货全牌照业务资格,同时,格林大华期货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现货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的期货行业分类评价中,格林大华期货跻身A类期货公司行列,取得A类AA级的评级。

 6、直投业务

 公司直投业务依托全资子公司龙华启富开展工作,目前尚处于投入期。报告期内,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并发起设立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基金2.1亿元。由山证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正在稳步开展各项工作。龙华启富围绕直投、创投、并购的业务架构已经初步建立,全年共计投资4个项目,投资金额35,106万元。

 7、场外业务

 (1)新三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新三板行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机,全年新签新三板项目36家,实现挂牌项目16家,截至12月31日,公司新三板挂牌数量79家,排名行业第24 位,在同等规模券商中位居前列。

 (2)财务顾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财务顾问业务,全年签署项目数10项,合计签约金额为1300多万元。

 8、研究业务

 报告期内,研究所围绕公司转型创新发展,继续在顶层战略、基础研究、业务支持、品牌建设、研究销售等方面开展工作。在做好基础研究、服务于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全方位介入创新研究,为新三板、股权质押、柜台交易、信用交易等提供了有力支持。研究所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年鉴最佳研究实力奖、2014年第十二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最具潜力研究机构第五名,有11人次获得东方财富、金融界等权威机构的奖项,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

 9、信用交易业务

 (1)融资融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长迅速,截至报告期末,融资融券余额达到51.91亿元,比年初15.43亿元同比增长236.42%。融资融券业务全年实现利息收入21,735.59万元。

 2014年6月23日取得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中证金函【2014】151号),同意公司作为新增证券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转融通业务规模达到18.45亿元。

 (2)约定式购回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约定式购回业务待购回交易金额1.06亿元,实现利息收入1,045.13万元。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含结构化主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7.56亿元。

 10、柜台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盯柜台交易市场政策导向,确保柜台交易市场的合规、有序运行,业务平稳推进,无风险业务发生。截至报告期末,发售资产管理集合计划35只,认购金额13.1358亿元,累计发售资产管理集合计划24.4643亿元,完成协议转让4笔共计3900万元,累计发售收益凭证7.93亿元,发行受益凭证既丰富了公司产品体系,也打通了公司快速融资的新渠道。(五)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分部报告

 1、营业收入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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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利润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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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主要融资渠道和负债结构公司可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同时通过提高业务盈利能力和严格执行预算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10亿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融资。截至报告期末,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06%,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未来面临的财务风险较小。

 表:负债结构(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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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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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稳健发展,拥有了一定的竞争实力与规模,主要的优势体现在:

 (一)股东背景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是山西省唯一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主要从事信托、证券、银行、基金、期货、担保、产权交易、创投等多方面的业务。2014年以来,国信集团围绕“打造一流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愿景,立足“吸引撬动社会资金、支持促进地方经济、服务造福社会公众”的市场定位,着力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并确立了投资、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业务三大业务重点。国信集团稳定的国有企业实力支撑、综合的金融集团背景平台、高效的内部联动合作机制、丰富的共享资源与服务,都将有效促进公司业务的全面发展。此外,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在各自的领域(如能源、钢铁、电力、消费等)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丰富的行业经验,也为公司业务拓展、合作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全业务链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成为第三家取得这一资格的证券公司;取得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资格、股票期权自营业务交易权限、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互联网证券业务资格等多项业务资格。此外,公司三家子公司分别从事投资银行、期货与直投业务。公司全业务链优势,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业务收入、丰富公司的盈利模式、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三)显著区域优势

 作为山西省本土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多年来深耕山西市场,主要的经营资源与核心客户集中在山西省,省内客户对公司品牌有一定的认知度,特别在经纪业务等方面拥有相对的地域与品牌优势。山西省作为资源大省,民间财富同样巨大,公司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与地方政策、经济、民生相结合,并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四)稳健经营优势

 公司始终把风险控制与合规发展放在经营的首要位置,持续加强内控管理,注重创新业务的风险管控和合规监督,有效控制运营风险,逐步建立了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风险全面评估、管理同步监督、经营逐级控制”的风控原则。公司在风险控制与合规发展方面的工作得到监管机构的肯定,在证监会发布的2014年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中,公司继续保持A类A级的评级结果,为今后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73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6.25%,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71万元。公司严格按照《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2014年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根据深交所《关于接受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备案的通知书》(深证上[2014]425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净资本60%的短期债券备案。2014年12月2日,公司2014年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4.98%,详见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4-06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不存在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以及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的情况。

 (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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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全方位的改革创新给予公司良好的机遇,如何把握好这一机遇,取得长足发展,是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具体来说,证券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变革:一是业务范围由场内向场外、由标准向非标准化转移;二是盈利模式从以往轻资产向重资产转变,资本推动型的非通道业务规模及收入贡献度显著提升;三是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积极的杠杆化经营将提升资本推动型业务的规模和收入贡献度;四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将对证券行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对此,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决策授权体系,提高决策执行力,强化约束保障机制,深化分公司体制改革,提高分公司经营能力。同时,深入统计与分析客户结构和需求的变化趋势,建立统一、高效、全面的客户管理系统,提升客户管理能力。在由通道业务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型的过程中,公司将整合内部资源和外部需求,提升自身的服务与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效率,持续强化内外部协同能力。杠杆经营是未来证券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公司将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一方面,将自有资金合理、高效地配置到自营、资管、信用交易等各业务,提高自有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将力求拓宽投资视野,提升衍生品投资、大宗商品,甚至境外金融产品的投资能力,并积极探索利用自有资金为客户的金融资产提供流动性和风险管理服务。

 2、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2015年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形势及自身实际,围绕转型创新的总目标,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借势互联网金融,聚焦投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聚焦投资、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三大重点领域。围绕战略规划,公司整合业务部门,强化业务协同,明确推进方向。财富管理领域一要以完善客户结构为目标,聚焦机构私募客户,以托管、销售、投顾等为抓手,搭建私募投资综合服务体系,形成公司主办经纪商业务体系;二要以丰富客户理财渠道,增强客户粘性为目标,全面面向客户,自主创设和引入产品相结合,聚焦产品体系建设;三要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瞄准客户标准化需求,聚焦互联网证券。资产管理领域一要聚焦股权质押融资、新三板、定向增发、新股申购等项目,开发符合行业发展形势和节奏的新产品;二要聚焦金融同业,围绕信托、中小城商行、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基金子公司等开展定制化合作;三要突出公募基金特色化管理,专注于保证金理财、FOF基金等大容量、稳收益产品。投资领域一要大力开展直接投资,专注于3-5个行业,设立新三板基金,寻求新三板投资机会;二要强化权益类投资,在专注于定增业务前提下,不放弃多元化策略,降低波动率,提高收益率;三要着力打造固定收益团队,布局FICC全业务链条;四要瞄准衍生品投资,专注于量化交易、股票期权的自营和做市业务,大力推进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业务;五要做大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并逐步向自动交易策略发展。

 2、优化组织架构,明确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场外市场、运营保障五大板块整合业务和管理机构。财富管理板块在原经纪业务基础上,新设互联网金融部,纳入信用交易部;资产管理板块整合公募业务、私募业务和柜台交易,并将私募业务划分为五个一级部门,分别专注于资本市场投资、类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和实业投资、新三板业务、银证通道和定向产品及运营支持;运营保障板块涵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清算存管、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稽核审计、信息技术等,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与约束保障。在优化业务架构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司分管领导为各板块的第一行政责任人,并在业务板块撤消总部建制,聚焦核心业务,化小核算单位,激发创新动力。

 3、优化授权机制,强化业务协同。公司将继续按照“充分授权,分级决策,传导压力,激发活力”的原则和“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及时纠偏”的要求,加大对各业务板块和管理条线的授权,并进一步优化业务条线之间、业务拓展与运营保障之间的协同机制。

 4、聚焦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公司将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推进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对人力资源管理、薪酬体系、考核机制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力度。优先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投资等业务领域构建人才双向选择平台,同时配套富于竞争性的、市场化的薪酬考核机制和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公司将积极响应“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号召,鼓励员工自主创业。在业务考核方面,加速建立以“效益优先、净利为主、增量(长)激励、市场对标、短板突破、成本效益和正向激励”为原则的考核激励机制。

 5、合理地运用资金杠杆,适时通过债券、短期融资券、转融通等工具,扩大杠杆效益,加强资产负债的中长期匹配,提高公司流动性保障能力。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294,7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3,704,088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370,409元、交易风险准备金55,370,409元、一般风险准备金55,370,409元后,公司201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387,592,86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63,179,690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2,51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5,936,258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37,243,432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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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补充营运资金,2014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交所《关于接受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备案的通知书》(深证上[2014]425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净资本60%的短期债券备案。2014年12月2日,公司2014年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4.98%,详见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4-061)。

 2、增资龙华启富事项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对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决议,公司拟通过增资子公司龙华启富的方式,由龙华启富作为有限合伙人专项认购由龙华启富子公司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管理的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证并购基金”),增资限额为人民币2.8亿元,具体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山证并购基金募集情况、市场状况,在上述2.8亿元额度内,确定公司对龙华启富进行增资的实施时间和每次的增资额度并具体实施。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临2014-037)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4-038)。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龙华启富完成全部2.8亿元人民币增资,龙华启富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事项,注册资本变更为4.8亿元人民币。

 3、规范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山西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14]51号),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梳理了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自上市以来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并就格林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期货”)原股东做出的《关于格林期货有限公司自有物业和租赁物业的承诺》存在承诺办理格林期货拥有的11处自有物业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履约期限不明确的问题,与相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最终与相关股东签署了《关于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自有物业情况的补充承诺函》,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完成了对相关承诺事项的规范和完善,公司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连续性进展公告(详见下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均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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