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面临压力最重、挑战最多和行业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面对经济运行新常态,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初制订工作思路,眼睛向外找政策、眼睛向内找办法,主动适应煤炭滞销、价格下滑、库存增加、账款回收困难、经营形势日趋严峻这一行业新常态,直面新挑战,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狠抓降本增效,深挖内部潜力,全力应对下行压力,确保公司平稳运行。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收入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6,035,633,032.46元,占本年营业收入的30.96%。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

 3、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5,894,713,512.72 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的37.21%。

 ■

 4、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下降原因,主要为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下降原因,主要为本期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

 5、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2) 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支出主要是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研究费用。

 6、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度比2013年度减少193.19%,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度比2013年度增加678.58%,主要是处置方正证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度比2013年度减少270.87%,主要是本期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

 7、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较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较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子公司供销公司处置方正证券取得收益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同期减少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同期增加,主要是子公司供销公司处置方正证券取得收益所致。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发行公司债事项。经股东大会授权,2014年3月7日,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16亿元公司债券事项。2014年8月12日该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详见公司2014-024号公告)。考虑到国内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市场多种融资渠道的选择,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不能实现公司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等因素,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在批文有效期内未予实施债券的发行(详见公司2015-002号公告)。

 发行PPN事项。1.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亿额度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并获准(中市协注〔2014〕PPN11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2014年3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首期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剩余10亿元人民币额度将择机发行(详见公司临2014-011号公告)。2. 申报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年期,20亿元)事项于8月20日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发行。

 融资事项。至2014年12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合规、有效的使用和管理,详见与公司2014年度报告一起披露的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矿井实际,优化生产布局,合理安排接替,加强生产调度,狠抓煤质管理,科学调整营销策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多渠道低成本融资,确保2014年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抓主业、固根本。坚持把保安全放在首位,产销同时发力,力保发展基础稳固。

 加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构建具有郑州煤电特色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即:通过八抓,落实四个到位,实现五个无。严格双基考核,健全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全面贯彻煤矿安全“双七条”和国办9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活动,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专项检查,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新郑煤电、白坪煤业、芦沟矿、教学二矿建成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深入开展“三查一追究”,促进安全形势稳定。

 有序生产组织,狠抓生产调度,提高安全生产平衡会质量。推进支护改革,打破传统思维,一面一策。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三化”建设,采掘工作面全面使用悬移支架,超化矿实现主煤流线路少人值守,新郑煤电地面筛分系统实现一键启停和无人值守。加强科技攻关,应用新型低位综采放顶煤技术,白坪煤业、新郑煤电矿井采掘工作面评价监控管理体系通过验收。盘活设备资源,设备完好率达到95.21%,使用率达到87.16%。

 创新销售策略。贯彻“把煤卖出去、卖个好价钱、把钱要回来”总要求,发挥运销公司和生产矿井主体作用,推动“两个轮子”一起转。开辟销售渠道,开展转煤、配煤业务,缓解销售压力。快速捕捉市场信息,实行省内非保供电厂和省外用户量价挂钩,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狠抓煤质管理,落实国家六部委《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井下抓好源头控制,井上抓好筛选,实施合理配采、配煤,按市场需求生产优质煤炭。实行货款回收终身负责制,谁卖煤、谁负责、谁收款,煤款回收率达到90.63%。

 推进项目建设。超化煤矿技改工程顺利开工,矿建工程完成1545米,副井井筒当年完工。新郑煤电西翼风井矿建工程完成1206米。白坪煤业西翼风井矿建工程完成1070米。告成煤矿产业升级项目完成泵房、变电所硐室建设。芦沟煤矿三水平技改项目实现竣工验收。

 二是抓管控,稳运行。坚持开源节流并重,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全力降本增效,主力直管矿井实现盈利。

 严格成本控制。合理消化增支因素,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严控人工成本,在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公司高管人员带头减薪控亏,全年高管薪酬同比下降40-50%,其他管理人员同比下降20-25%,生产人员同比下降5-10%。同时,抓好修旧利废、科技进步和小改小革,最大限度减少新增设备,促进废旧物资充分回复利用。

 实现多渠道融资。为调整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在煤炭售价持续走低、销售难、货款回收难、原煤库存居高不下的经营压力下,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成立了由专职副总和各部门抽调的骨干员工共同组成的融资工作小组,制订多渠道低成本融资方案,紧盯市场利率行情,在第一季度完成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首期1年期10亿元的发行,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安全接替。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和市场变化,公司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适时减持所持有的有价金融证券,获得税前收益3.18亿元,有效减轻和缓解了公司当期的贷款压力和资金紧张局面。

 严格经营考核。修订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公信力、执行力和约束力。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将单位经营成果与薪酬收入直接挂钩,形成盈亏决定收入鲜明导向。

 三是抓改革、激活力。以问题为切入点,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用改革办法战危机、度难关。

 制定改革举措。深入分析困难症结,果断确立“三保一促”总目标,用鲜明的目标引领改革方向。制定“三保一促”总目标支撑措施,细化安全管理、降本增效、煤炭销售等26个方面改革和加强管理举措,推动改革有的放矢。成立改革领导小组与10个专项工作组,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保每项措施按期推进。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按照“两瘦身一精减”原则,制定劳动组织优化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推进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效能。

 深化内部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提升决策科学性,防止议而不决。完善分工负责,提升决策执行力,克服决而不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标准、人选、考察、纪律、监督等5个关口,做到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统筹各年龄阶段干部使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工资分配监督。优化机构设置,撤销培训部,合并环境保护部和工农关系办公室,合并地质测量部与防治水管理部。

 营造改革氛围。制定《抓纪律 转作风 强执行十条规定》,打好“廉政、勤政、执行力”三张牌,持续正风肃纪。完善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妥善解决职工诉求,保持和谐稳定环境。举办“书记讲形势”专题报告会,亮家底、找症结,出实招、战危机。举办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职工脱危解困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抓非煤、增效益。突出效益与质量,内抓管理、外拓市场,盘活资源、延伸链条,提升非煤产业“半壁江山”支撑作用。

 物资供销公司规范采购管理,优化库存结构,实现销售收入159亿元。东风电厂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全年比计划减亏914万元。通信公司利用新成立的永耀公司在人才队伍、资质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完成了公司销售系统网络改造和外部相关项目改造等,并深入推进信息化课题研究,全年实现利润511万元;设备管理中心严控设备专项资金计划,压缩资金投入,强化设备修理质量和验收管理,压缩修理费用,完成全年租赁费收入14667万元;救援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2014年共组织救援系统开展预防检查1796矿次,出动5482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5732条。

 五是抓党建,促民生。充分发挥党委、党支部、共产党员的“三个作用”,以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脱危解困。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着力改善民生。尊重职工首创精神,广开职工建言渠道,征集合理化建议意见二千余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切实减轻职工劳动强度。进一步优化各类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及时解决“四合一”人员调整待遇后差额问题,按政策落实军转干及符合条件的职教、幼教人员待遇。加强医保管理工作,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强化“两定”单位监管,为在岗职工健康体检。完善职工卫生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职工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得到改善。完善帮扶机制,开展“金秋助学”,慰问困难职工,对患大病、发生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救助,为参加互助保险职工办理了保险赔付等。

 过去的一年,公司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坚持、丰富和完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公司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方向需要重新明确,安全基础需要巩固,降本增效约束瓶颈需要突破,主业不大、辅业不强问题需要解决,产业结构需要转型等等,这些都要求公司上下在观念、思维、作风、习惯等方面来一次具有变革意义上的转变,使郑州煤电真正走向市场。

 报告期内,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4年公司实现煤炭产量1095万吨,发电量3.7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94.95亿元,利润总额2.93亿元,资产负债率53.62% 。实现了安全平稳运行。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煤款回收难度加大。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子公司上海郑煤贸易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超化矿、告成煤矿、白坪煤业技改工程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6)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公司偿还债务所致。

 (7)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开出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子公司供销公司向郑煤集团借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10)长期应付款上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培育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的产品为低硫、中灰、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煤,品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较高的煤矿现代化开采技术和较为完整的产品运输和销售渠道;拥有完善的物流采购管理体系;拥有优越的地理交通优势,使公司的运输成本领先于同行业。同时,公司拥有优秀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的综合区位优势,也将为公司未来带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二)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供销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持有泰阳证券46285000股股权,占泰阳证券总股本的4.40%。后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泰阳证券、以及后来方正证券的增资扩股和上市,公司持有股份变更为79963520股,占方正证券总股本的1.31%。2014年,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供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共出售证券交易系统进行了部分出售,截至报告披露之日,供销公司尚持有方正证券股票16,65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20%。

 (2)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0 元。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方正证券股票42,753,520股。截至报告披露之日,供销公司尚持有方正证券股票16,65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20%。详见公司临2014-031、临2014-032和临2015-001公告。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国内煤炭市场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供需失衡的矛盾依然突出,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未来几年内, 国内煤炭产能继续集中释放,煤炭行业将迎来消化过剩产能周期,煤炭价格将长期受制于产能过剩。

 2015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世界经济疲弱态势难有显著改观,国内经济预期目标下调,各类风险进一步增多。在宏观经济“三期叠加”的背景下,煤炭行业进入需求增速放缓期、过剩产能与库存消化期、环境制约增强期、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期“四期并存”时期,行业脱困任务十分艰巨。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既要正视困难,保持清醒,趋利避害,积极应对复杂局面;更要坚定信心,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毫不松懈抓好生产经营,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要视困难为考验,把挑战当机遇,至少要看到潜在的三大机遇:一是宏观经济带来的机遇。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仍将保持7%左右的增长速度,宏观经济向好的势头没有根本改变,这为煤炭经济形势的好转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行业前景带来的机遇。根据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到2020年和2030年,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还将保持在62%和55%左右,煤炭资源的可靠性、价格的低廉性、燃烧的可洁净性决定了,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和作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目前看,发热量5500大卡煤炭的售价是汽柴油的1/9、天然气的1/3,舟山电厂、三河电厂、嘉兴电厂等燃煤发电排放已能做到比天然气还低。这充分说明煤炭是经济的能源,是可以清洁利用的能源。此外,随着现代煤化工技术产业化发展,必将进一步拓展行业发展空间,给煤炭行业带来新机遇。三是政策调整带来的机遇。中央明确指出,要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并明确了实现路径。去年以来,国家更加重视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控制煤炭总量、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煤炭进口、煤矿退出机制、调整企业考核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研究出台了近40项刺激政策,为减轻煤企负担,促进行业脱困,奠定了政策基础。我们一定要“眼睛向外找政策”,学习政策、利用政策,促进企业脱危解困。

 (二) 公司发展战略

 今后3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总目标,实施一个总路径,以煤为基,多元经营,探索新常态下再创业的新路子、谋求新机遇下的新发展。

 坚持一个总目标。就是坚持“保安全、保生存、保稳定,促发展”这个总目标。“三保一促”总目标已在公司上下达成共识,是引领企业攻坚克难的旗帜,必须长期坚持,以一贯之。

 实施一个总路径。就是丰富和完善26个方面改革和加强管理举措。这些举措是实现“三保一促”总目标的支撑措施,必须一抓到底,久久为功。

 以煤为基,多元经营。稳守煤炭主业,抓住国企改革这一机遇,主动剥离缺乏竞争力的产业项目,集中精力做强主业,拉长产业链条,拓展发展空间;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积极寻找和参与和产业链相关的好项目,通过与行业及相关金融主体的战略合作,探索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新路子。

 (三) 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计划生产原煤1065万吨,发电3.75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年初经营计划与投资需要,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统筹资金调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同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并利用多种融资方式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及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公司所属矿井自然灾害程度加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强,面临的不安全因素及风险较大,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公司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效益下滑。

 对策: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重点防治,提升管理水平。不断优化管理系统,明确每个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控能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理念,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和安全水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不断优化生产流程,科学合理组织开采,提高煤炭井采产量。

 2.市场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是国家重点调控行业,因涉及资源、环保和安全等问题,政府部门对行业的监管日趋严格,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对公司产业的发展将产生直接影响;加之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下游行业需求的降低,公司煤炭价格存在持续下行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对策:公司将积极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煤质管理,拓宽煤炭销售渠道,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确保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煤质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提升煤质,以品质稳定市场。

 3.融资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国内金融形势的日益严峻,公司融资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加上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不断上涨,将影响到公司的收益水平。

 对策:公司将利用现行市场渠道,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积极推进公司债和PPN等融资工作,提高融资效率,有效分散财务风险,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的资金保障。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河南证监局落实《通知》的豫证监发[2012]214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健全完善分红政策相关机制,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在2012年7月19日召开的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1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通过。此外,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六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6.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公司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

 策进行了变更。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予以核算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对提取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作为专项储备以核算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四)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

 2.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

 公司已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

 6.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了一个公司——郑州煤电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0日,由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郑州煤电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董事长: 王连海

 2015 年 4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连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代表9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 162,583,329.70 元,归属母公司62,293,601.45 元,基本每股收益0.0614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8,690,009.04 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514,653,484.63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55,963,475.59元。

 鉴于2014年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煤炭行业脱困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已造成实质性影响,以及2015年公司3对矿井技改等项目的继续实施,公司实际经营中出现了《公司章程》鉴于公司实际经营中出现了《公司章程》第156条第6款第1项“公司未来12个月内计划实施重大投资或存在重大现金支出”和第5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情形,公司 2014年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建资产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所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该交易行为对公司是必要的,且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5-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5-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提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年度酬金为5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报酬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白坪煤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第一、四至六、八、十一至十六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备查资料

 1.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机关本部19楼19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春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11人,代表11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际经营中出现了《公司章程》第156条第6款第1 项“公司未来12个月内计划实施重大投资或存在重大现金支出”和第5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情形,公司董事会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建资产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所需”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与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投向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 —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白坪煤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至四、六、九至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2条“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关联方郑煤集团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下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等价有偿和就近互利的原则销售给郑煤集团公司。

 2.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材料销售。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02年5月,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郑煤集团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日常交易的范围、定价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在双方均无修订意向的前提下,每年自动顺延。

 2.2004年11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煤炭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与郑煤集团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补充协议》,对安全管理等有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2008年10月,为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与郑煤集团双方生产经营实际,对原《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电力产品的销售等事项上达成了互惠互利的服务约定,协议符合公司实际,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2012年5月11日,鉴于公司与郑煤集团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将影响双方关联交易内容发生变化,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综合服务协议》。2012年12月26日,公司重组完成后,该协议正式生效。

 5.2015年4月17日,公司就收取郑煤集团设备租赁管理费、购买电力等相关事项对双方原有《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完善,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鉴于郑煤集团为公司的关联股东,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郑煤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54号)核准,公司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了以8.67元/股的价格向社会非公开发行69,204,152股股票事项,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7.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799,997.84元;加上后续项目保荐人退还公司的8,500,000元发行承销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累计净额为572,299,997.84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72,299,997.84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130,920.6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临2013-037号和临2014-016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经五届十七次、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修订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13年11月26日,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5月29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确认了中原证券退款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630,920.63(含利息收入130,920.63元)元用于补充置入资产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572,430,918.47元(含利息收入130,920.63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0%,按规使用完毕。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1.向全资子公司白坪煤业增资460,000,000.00元;

 2.购置井下紧急避险系统13,000,000.00元;

 3.补充置入资产营运资金99,430,918.47 元(含利息收入130,920.63元)。

 2014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情况。

 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郑州煤电《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七、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郑州煤电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原证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予以核算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对提取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作为专项储备以核算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

 公司已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第二次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中小投资者利益、细化股东行权机制及解决“沪港通”实施后股东大会表决提案的相关问题,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作更改。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涉及工商等行政变更的相关手续,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0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发挥企业效能,更好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坪煤业”)3亿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人:白坪煤业

 2.借款银行: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郑州郑煤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桐柏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3.担保额度:3亿元人民币。其中:光大银行0.5亿元,兴业银行1亿元,招商银行1.5亿元。

 4.担保期限:3年

 5.担保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白坪煤业位于郑州西南的登封市境内,是河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系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纳入的主要矿井之一,2013年正式纳入公司管理。白坪煤业东与京广线相连、西与焦枝线相通、北与陇海线相接,郑少高速公路、许登高速公路穿插其中,交通十分便利。

 白坪煤业井田东西长约14公里,南北倾斜宽2~4km,面积24.15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64亿吨。年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服务年限45年。采用主斜井、副立井和立风井混合开拓方式,首采区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布置三条上山,两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主采二1煤层,煤质为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白坪煤业公司资产总额140,802万元,负债44,165万元,负债率31.37%,所有者权益96,63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白坪煤业本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为确保白坪煤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为白坪煤业银行融资3亿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为4.094亿元,已批准对外担保未发生金额为6.226亿元,加上本次批准担保金额3亿元,公司目前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32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2.71亿元的19.58%,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对外和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