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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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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计划,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市场变化,强化原材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强自主品牌的研发及推广,完善并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公司治理。

 受益于2014年欧洲户外产品销售季天气良好的有利因素和公司在北美市场的继续拓展,公司的销售保持了稳定增长,欧洲、北美二分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该准则,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即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因此公司将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属于该性质的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调整期初金额为5,706.66万元。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

 2、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根据修订“综合收益”的有关内容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详见财务报表)。此外,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部分原在资本公积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财务报告附注)。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3、其他准则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其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建勇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谢建平、独立董事孙笑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独立董事候选人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亿元,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56.38亿元,净资产32.83亿元。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22,624,143.62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626,565.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3,709.2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17,370.9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9,466,947.38元,扣除支付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239,091,923.5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131,362.21 元。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478,183,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239,091,923.5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5,039,438.7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43,455,1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将增加到621,639,001股。

 上述分配预案中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公司股东三年回报计划(2012年-2014年)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本着回报社会的原则,同时参考基金会的捐助计划,现拟再向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贫困学生、赈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独立董事章良忠先生、孙笑侠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8亿元。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15年度信贷额度计划安排如下:

 ■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会议决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适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

 在确定合作银行及具体合作条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八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后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九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2014年5月,经证券投资小组讨论决定利用证券投资额度1.01亿元认购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国泰-金丰3号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投向认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我司认购份额对应为1,032万股。

 根据基金资产估值表,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其公允价值为21,832.03万元。上述投资在招商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满一年后将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升值部分将计入当期损益。

 会议同意授权证券投资小组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处置上述资产,授权期限至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万美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China Momentum Fund,L.P.(中国动力基金),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基金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在确定认购及具体认购条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

 《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公司在浙江省临海市有多处经营场所,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决定以各经营场所为注册地址开设分支机构。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范围等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具体设立及工商登记程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孙笑侠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相关职务、邱学文先生不幸逝世,会议决定提名吕洪仁先生和陈林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由吕洪仁先生接任邱学文先生原担任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陈林林先生接任孙笑侠先生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期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吕洪仁先生和陈林林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43,455,1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到621,639,001股,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部分相关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5日。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洪仁,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历任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浩华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总经理, 杭州华天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总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董事)兼浙江分所负责人。现任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洪仁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林林,男,1974年生,汉族,法学博士、博士后。

 历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师,浙江大学法理与判例研究所所长。

 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理论学科负责人。兼任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等。

 陈林林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三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进行慈善捐赠是对公司形象有利的,有必要的。

 第七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八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九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三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四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第十七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八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九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对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处理。

 一、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8,051,614.2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核销上述应收款项影响公司2014年度税前利润509.95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系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核销处理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本次部分应收款项核销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3,349.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61.46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402.98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21.7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51.98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583.20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252.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强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 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逐步取消在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2 年9月14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2 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原存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转存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 年 12 月04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2 年 11 月13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13年6月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审核,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式注销。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及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本期分别使用1,581.85万元和10,735.0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5年4月18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都”)

 住址: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328号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3,450.53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麦秸、谷壳、谷子秸、玉米秸、高粱秸、大豆秸、芝麻秸、棉花秸、麻秸的初加工;木粉、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的加工、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471.3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868.37万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9.01万元、净利润-579.34万元。

 (2)、临海市科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热水锅炉、炉用燃烧器制造及研发(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电光源制造及研发,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6.7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9.06万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97万元、净利润-7.35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2、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45,845.32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0.6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37亿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7亿元、净利润3.24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50.69%;公司高管谢建平、施服斌在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

 临海市科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为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6.38%,且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勇任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商品与服务

 公司将采购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

 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闲置厂房,另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3、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

 公司预计与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总额预计不超过不超过800万美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占比重超过90%,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尽量规避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经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通过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等。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根据接单的实际情况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

 三、业务期间、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

 本项授权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需保证金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不需要投入资金。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部门采用财务中心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2010年1月15日制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根据本项授权作出决策时,应做好讨论记录,并定期报董事会备案。如遇到已接订单发生大额变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业务。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拟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98,916万元,截至2015年4月17日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7,7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71,216万元。各项理财业务均正常履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收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一事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4、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理财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根据此次授权使用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5、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根据本项授权行使投资的具体决策权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未处于下列期间:(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使用上述授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根据三届五次董事会、三届六次董事会及201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进行了一系列投资理财项目,均正常履行,并按约定及时收到相关收益,未出现违约情形。

 2015年度一季度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共计3.21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尚未到期余额2.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投资品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理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根据此次授权使用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公司在浙江省临海市有多处经营场所,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决定以各经营场所为注册地址开设分支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分支机构一名称: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柘南分公司

 拟注册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柘溪村

 机构负责人:谢建平

 机构类型: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主要营业范围:户外用品及家具、遮阳用品、工艺品、金属铁制品的制造、销售。

 分支机构二名称: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柘北分公司

 拟注册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柘溪村

 机构负责人:谢建平

 机构类型: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主要营业范围:户外用品及家具、遮阳用品、工艺品、金属铁制品的制造、销售。

 分支机构三名称: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仕达分公司

 拟注册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沿江公路

 机构负责人:谢建平

 机构类型: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主要营业范围:户外用品及家具、遮阳用品、工艺品、金属铁制品的制造、销售。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范围等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具体设立及工商登记程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审议2015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十四、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十五、审议《关于审议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议案十六、审议《关于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议案十七、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八、审议《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十七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独立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独立董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超过的均视为无效票。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独立董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除议案二、议案四、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八之外的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三、议案十八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三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5月8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89; 证券简称:永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8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

 4)议案十七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关于选举吕洪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超过的均视为无效票。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独立董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可在申报5分钟后激活成功方可使用,根据信息安全的要求,服务密码激活后须定期更改。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在申报5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可重新,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3)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

 注: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

 ■

 ■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文刊登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定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公司总经理谢建平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独立董事章良忠先生;保荐代表人江荣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5月12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5年5月12日15:0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谢建勇先生、总经理谢建平先生、副总经理谢建强先生、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做好会务安排,拟参加见面会的投资者请于5月8日前通过电话0576-85956868进行登记。

 五、 请来访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参加会议人员签署相关《承诺书》,披露并报备当天交流情况。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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