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年度行业趋势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回顾2014年,全球经济总体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各个经济区域逐渐出现筑底回暖的迹象。在宏观经济局势不佳的背景下,全球消费类电子市场仍然实现了稳定增长,其中,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表现最为亮眼,成为带动整个行业成长的主要驱动力。根据市场调研机构Trendforce 报告,2014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 11.67 亿部,同比增长 25.9%。其中,中国智能手机品牌出货量合计达到了 4.534 亿部,占据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40%的份额。在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十强中,中国智能手机生产商占据六个席位。

 随着智能终端新技术的成熟与进步、3G 时代个性化服务体验的普及以及 4G通信技术的推广,移动通信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政府也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移动互联产业被纳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公司主要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继续呈现良好的增长。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82亿元 ,比上年增长114 %;实现营业利润6.53亿元 ,比上年增长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9%。

 受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增速在一段时期内放缓、触控笔记本电脑市场需求未能有效激发等综合因素影响,全球触摸屏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触摸屏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下降,大多数厂商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在这样的行业景况下,公司触摸屏业务利润水平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整体仍保持了稳健快速的增长。与此同时,各大手机品牌对手机前后颗摄像头的像素要求进一步提升,配以光学防抖、双摄像头以及生物识别等新要素以获得更优质的成像品质和更出众的客户体验,公司微摄像头业务也因此大幅增长,年出货量突破一亿颗。

 (2)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增长迅速,触摸屏及全贴合类产品业务实现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99%,微摄像头模组业务实现收入29亿元,同比增长388%。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169.11亿,同比增长124%。

 2014年,公司管理团队与全体员工不懈努力,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坚持推进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在努力提升触摸屏业务竞争力和迅速扩大微摄像头模组产业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指纹识别模组等新产品线建设并大力发展智慧城市产业,布局和拓展智慧城市新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合理组织资源,快速提升产能,深化管理变革,进一步完善成本控制机制,优化供应链关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继续完善绩效管理和薪酬体系,提升人才储备,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内部管控水平,在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公司荣获“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十佳管理团队”、“中国中小板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价值十强”、“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价值五十强前十强”三项大奖。

 公司发展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向导,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发带动产品和市场,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充实壮大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科研投入8.49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公司在台北设立研究中心和子公司,利用当地的科技环境掌握前沿的科技信息及产业信息,通过美国圣何塞、日本东京、韩国水原等地的子公司积极获取当地优质的技术人才资源和信息,加强CCM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项目研发。在国内新设先进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指纹识别技术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结合公司原有的镀膜技术、纳米银技术、盖板玻璃技术、触摸屏技术、摄像头技术等研发平台,已基本构建了多技术方向、多层次的研发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超薄超窄边框触摸屏技术、Metal mesh纳米银金属格栅技术、触摸屏与显示模组集成技术、低方阻ITO柔性导电薄膜技术、光学防抖、双摄像头以及虹膜识别摄像头技术、MEMS成像系统等技术的研发,为公司后续发展做技术准备。截至2014年12月,公司在国内各事业群通过自主研发及并购,共申请国内专利1463件,其中发明专利701件,实用新型755件,外观设计7件;国内授权总计802件,其中发明专利102件,实用新型693件,外观设计7件。以巴黎公约或PCT形式进入海外申请共计665件,海外授权总计171件,涉及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日本、韩国、台湾、香港9个国家和地区,并于2014年12月荣获“第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

 报告期内,公司上榜“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随着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的完成和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的逐步分批实施,公司在触摸屏和摄像头领域垂直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布局更加合理,在成本控制、质量一致性、柔性生产、快速响应、及时交货、缩短研究开发及市场推广周期等方面竞争优势明显加强;2014年03月,公司成立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成亚洲最大指纹识别模组工厂,有望于近期大批量出货,满足国内主要智能手机客户的需求,并打破目前指纹识别市场依赖韩系厂商的现状;公司大力发展智慧城市产业,布局和拓展智慧城市新领域,于2014年成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及设计、系统建设及运营、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及推广,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一体化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一切都为了客户”的理念,紧密跟进客户需求,巩固现有的客户,积极推动同现有的核心大客户在产品的多元化方面深入合作,积极推动新客户的认证和新机型、新产品的导入。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荣获华为、小米、联想、宇龙等客户颁发的多项奖项,包括华为 “2013年度质量管理优秀奖”、小米 “优秀商务奖”、联想集团“杰出服务奖”、宇龙酷派“领航4G最佳支持奖”、“核心供应商”称号“2014年度宇龙供应商质量奖”以及OPPO“旺季交付嘉奖令”等,更是在“2014年度最具影响力触摸屏行业品牌”评选中获评为“年度知名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规模优势,优化供应商管理工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有效的降低了采购成本,保障关键原材料及时供应,荣获“社会责任奖”、“纳税大户” 和“标杆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建设内部制度建设、优化组织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荣获“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公司在深圳、南昌、苏州三个生产基地推行基地化管理模式,细化管理层级,加强现场管理,推行全员绩效考核,以期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在“2014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评选中荣获“最佳内部治理上市公司”称号。

 (3)年度对外投资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购美国Tessera全资子公司DOC公司MEMS相关资产,MEMS技术可使高像素微摄像头实现单反相机所具有的快速对焦、多点对焦、连续对焦功能,在高像素摄像头产业变革中占据先机,此外,公司意向全资收购深圳市融创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融创天下自主研发的TIVC 视频压缩译码技术,有望形成移动互联多媒体综合服务产业链闭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14年8月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45.2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19.6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2015年4月17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7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蔡高校因出差委托董事郭剑代为参会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殿君先生、潘同文先生、郭宝平先生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郭晋龙先生、曾燮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关联方往来、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失效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欧菲光董事会已按照有关要求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该自查表的内容和结论符合欧菲光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同意《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和结论。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意见: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欧菲光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报告期内,欧菲光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欧菲光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546,528.80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092,326.26 元,加上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974,875,307.36元,减去2014年4月份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86,039,799.52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1,562,289,716.38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187,111,896.18 元。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30,6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3,061,200.00元。

 以上提议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1、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勇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546,528.80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092,326.26 元,加上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974,875,307.36元,减去2014年4月份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86,039,799.52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562,289,716.38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187,111,896.18 元。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30,6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3,061,200.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14点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5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9、审议关于《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6

 2.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欧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每个要审议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两种方式一经申领均可重复使用,长期有效。分别如下:

 (1)服务密码(免费申领)

 ①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②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③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④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交易系统长期挂牌“密码服务”证券(证券代码为369999),供激活密码委托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步骤与激活步骤相同,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2)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欧菲光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栏目,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此时可修改),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518106)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联系人:程晓黎 周亮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果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3年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3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4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219,9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452,760,060.00元。

 截止2013年1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58,935,439.8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2,079,560.20元;于2013年1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926,855,879.64元。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2,079,560.2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13]001638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2013年募集资金总额1,408,935,439.84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3,824,620.16。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844,473.93元,尚未支出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9,844,473.93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为6,019,853.77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二)本公司2014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4年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45.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92元。截至2014年8月15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45.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001,003,840.04元。扣发行费用41,108,452.0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59,895,387.97元。

 截至2014年8月15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4,051,743.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7,417,500.00元;于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6,634,243.81元。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7,417,5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14]004688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并完成资金置换。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4,051,743.81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695,843,644.16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9,469,654.74元,加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9,895,388.00元,尚未支出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699,365,042.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为3,521,398.58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及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3年募集资金

 2013年募集资金,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2013年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2,220,540.00元。

 (二)2014年募集资金

 2014年募集资金,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象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滩昌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2,090,452.03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14年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超募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5年 04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