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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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群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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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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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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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2015年3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58.29%,主要系公司LED产品扩产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2015年3月31日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减少44.62%,主要系报告期收回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015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减少36.49%,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股权转让款项所致。
(4)2015年3月31日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长38.44%,主要系报告期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货款所致。
(5)2015年3月31日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39.58%,主要系待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6)2015年3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减少59.60%,主要系子公司国星(香港)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影响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0.00%,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76.38%,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7.29%,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8.21%,主要系银行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52.16%,主要系母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同期转让联营企业投资损失影响所致。
(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2.59%,主要系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906.37%,主要系母公司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1.29%,主要系2014年母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前,暂按25%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而报告期按15%企业所得税率计算影响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93%,主要系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了盈利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2.56%,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8.28%,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6.62%,主要系支付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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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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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勇
2015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6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刘韧先生因出差书面委托董事王立新先生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2015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与《中国证券报》。
本报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4月6日以面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