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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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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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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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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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2006年6月21日至9月21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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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里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债券市场先涨后跌,大幅波动。央行货币政策仍然延续宽松基调,一季度降准降息、并持续下调逆回购利率,但实体经济货币条件仍未见显著改善,经济在去杠杆周期下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后续货币政策仍有放松预期。债券市场面临信贷超预期、地方政府债供给压力、打新资金分流等因素冲击引发调整,3月份开始长端利率大幅反弹,同时短端利率在逆回购利率不断下调的引导下开始逐步下行,过平的收益率曲线有所修复。一季度短期融资券、协议存款、回购等投资标的收益率总体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本基金适度加大了协议存款的配置。一季度本基金在保证组合充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对短期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以及货币基金季末申购赎回规律,不断优化组合各类资产配置结构,实现了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一季度每万份华富货币市场基金累计实现收益121.2895元,收益率1.21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568%,本报告期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年化收益率为4.9397%。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层面,2015年1-2月经济数据相当低迷,尤其是房地产投资和新房销售,下滑的速度超出我们的预期。基于债务瓶颈和反腐压力,地方政府基建投资仍然疲弱,稳增长力度不够。中央政府从稳增长逐渐升级为保增长,一带一路和经济带战略快速推进,3月末宣布下调购房首付比例,中国经济转型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经济筑底周期拉长,面临经济下行压力,2015年大概率是基建加码和房地产短期企稳的一年。
展望二季度,货币政策仍将继续宽松预期,经过逆回购利率不断下调,过平的收益率曲线已经有所修复,但在IPO打新的扰动下,资金利率波动呈现常态化。我们将在增强货币基金组合流动性的同时,逐步提高组合久期,适度加大对协议存款以及短融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坚持把流动性管理和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密切关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组合期限和投资品种,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
4.7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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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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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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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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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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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溢折价。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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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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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5.8.2 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8.3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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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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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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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投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2、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3、华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报告期内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