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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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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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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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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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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定存款税后利率+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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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24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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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一季度债券市场先扬后抑,中债总财富指数微涨0.32%。债券市场在年初债市供给有限,配置需求旺盛,带动债市稳步上涨,期间央行的降息降准措施进一步刺激了市场的做多情绪。不过春节后资金面紧张的局面并未及时得到明显缓解,加上2月贷款数据大幅超预期,致使市场出现调整。此外市场供给逐步增加,再加上权益市场的走牛对资金的分流,导致后期债市出现了明显的调整。

 在组合的资产配置上,我们对债券资产仍然维持了以中短期债券品种为主的投资策略,并维持了一定的杠杆。对于权益类资产,我们关注可转债波段性机会,因此进行了适度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一季度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3.6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1-2月的宏观数据来看,宏观经济下行的趋势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好转。因此,托底的宏观政策也不断出台:从降准到降息,从加大基建投资到地方债务的置换。在经济增长平稳之前,预计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将维持较为宽松的局面。

 虽然我们认为央行在货币政策上仍将会维持偏松的态度,但这种宽松更多的是期望从之前的宽货币到宽信贷。对债券市场而言,由于资金面的宽松仍将维持,因此对于中短债而言,风险可控,但长债可能存在一定的调整压力。在债券资产的配置上,我们仍将以中短期品种为主,维持组合的基本稳定,并保持适度的杠杆水平。对于转债资产,我们仍将关注其中的结构性和波段性机会,积极参与。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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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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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14武控01(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控股”或“公司”)存在如下情况:

 1、201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湖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后的现场检查并于6月10日向公司下发了《监管关注函》(鄂证监公司字[2014]14号)。该监管关注函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规范运作方面有待完善、《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存在瑕疵、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有待提高、控股股东承诺履行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没有明确承诺履行的时间。根据公司公告,公司收悉《监管关注函》后,已于6月11日将该函件告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并于2014年6月27日向湖北证监局上报《武汉控股关于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方案》,针对《监管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法。2014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履行期限的承诺函,控股股东承诺在2019年6月份之前实施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针对在公司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作出的瑕疵土地房产价值保障承诺,公司正在积极与控股股东就相关补偿款的支付问题进行沟通。湖北证监局未就公司提交的《整改方案》提出异议或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于2015年2月收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法[2015]14号),对排水公司下属沙湖污水处理厂有3个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1条规定,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以及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各处5万元罚款,共计20万元。上述处罚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法就该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公司已要求下属子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对该债券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跟踪评估该债券的过程中,认为上述整改方案及其处罚并不会对本债券的资质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不影响该债券的投资。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他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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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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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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