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2久联债”) 将于 2015 年4 月24日支付 2014 年4 月24 日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5.8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23 日,凡在 2015 年 4月 2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5年4月2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本公司“12久联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 久联债(代码:112171)。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人民币 6 亿元。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7 年,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8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13 年 4月 24日。
8、付息日: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未提供担保。
10、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本期债券 2014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5 月24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80%,本次付息每 10 张 “12 久联债”派发利息人民币 5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46.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 52.20 元。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2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4月23日
2、除息日:2015年4月24日
3、付息日:2015年4月24日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5年4月24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4 月 23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2 久联债”持有人。2015 年 4月23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12久联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
邮编:550000
联系人:王丽春 王玲
咨询电话:0851-86790686 /86751504
传真:0851-86790686 /86748121
七、相关机构
1.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注册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薛霏霏 冯睿
联系电话:010-85127790/85127781
传真:010-85127792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