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月1日起至 3月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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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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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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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过去三个月指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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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5年3月18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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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一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14.64%,创业板大涨58.66%。计算机(78.7%)传媒(57.4%)纺织服装(46.8%)轻工制造(44.9%)涨幅居前;银行(-2.4%)非银金融(6.1%)食品饮料(14.5%)涨幅靠后。本产品一季度上涨26.11%。
一季度以TMT为代表的创业板出现了大幅的上涨,去年四季度蓝筹大幅上涨创业板反而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调整,这类股票在去年四季度大幅跑输,今年表现相对优异。在牛市环境中各类风格的股票呈现轮涨的格局,这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我们目前的组合考虑到短期风险收益的匹配情况,配置相对比较均衡。对于短期涨幅较大的的股票将不会增加配置。目前的阶段重点考虑两类机会的挖掘:一是考虑增加金融地产等大金融板块与部分具有行业竞争力甚至国际竞争力的二线蓝筹的配置;二是重点关注次新股的投资机会。
我们仍将追随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而选择收益的品种,选择优秀的公司,期望给投资者带来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0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410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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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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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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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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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期,本基金持有的中国平安旗下子公司平安证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03号),因平安证券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及未审慎核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对上述股票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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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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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其中航天信息已于2015年4月9日经交易所批准复牌;复星医药已于2015年4月17日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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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本基金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