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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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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8日证监许可[2015]58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1228 。

 5.本基金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详见本发售公告附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8.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9.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2015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ip-funds.com,www.gtja-allianz.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5. 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直销专线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咨询认购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属于主动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为: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合计投资比例的上限较高,如果股票等权益类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在增加预期收益的同时可能会增加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规模一般小额零散,主要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难以进行更广泛估值和询价,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估值价格可能与实际变现的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偏差而对本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流动性可能比较匮乏,因此可能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以及由流动性较差变现成本较高而使基金净值受损的风险。

 目前主要是非上市公司发行私募债券,发行人可得信息较少,对信用风险评价的难度更高。资产管理人虽会通过建立系统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信用风险进行研究分析,仍可能使本基金承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如下:

 (1) 杠杆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由于高杠杆特征,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本基金遭受较大损失。

 (2) 强制平仓的风险

 如果市场走势对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不利从而导致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追加保证金,以使本基金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本基金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 无法平仓的风险

 在市场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这类情况将导致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基金将面临股指期货无法当天平仓而价格变动的风险。

 (4) 强行减仓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减仓,从而使得本基金无法继续持有期货合约,从而导致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或者策略失败。

 (5) 政策变化的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6) 连带风险

 为委托财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委托财产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7) 合作方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委托财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委托财产遭受损失。

 4、国债期货的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如下:

 (1)流动性风险。

 若国债期货市场流动性较差,交易难以迅速、及时、方便地成交,将产生流动性风险。

 (2)保证金管理风险。

 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每日进行结算,保证金预留过多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过低,减少预期收益。保证金不足将有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使得原有的投资策略不能得以实现。

 (3)价差风险。

 对于通过价差的变动获利的套利策略,价差往不利方向运行将可能造成策略失效并招致损失。

 (4)研判失误风险。

 套利策略成功的核心在于通过历史数据分析和投资品种的基本面分析,发掘套利机会,资产管理人的判断错误将导致策略失效,带来损失。

 (5)执行风险。

 一般情况下很难在同一时间执行套利策略的两端交易,因此存在一端交易已经执行,而由于价格的快速波动导致另一端交易执行后获利低于预期甚至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6)基差风险。

 由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是波动的,基差的不确定性被称为基差风险。基差的波动给套期保值者带来了无法回避的风险,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

 (7)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发生变化的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形式,国债期货的标的物是虚拟债券,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可能发生变化,存在基差扩大的风险。

 (8)展期风险。

 持有期货合约交割期限短于合同的到期日而需要将期货合约向前延展时,合约平仓时的价格与下一个新合约开仓时的价格之差存在着不确定性,存在多次的基差风险。

 (9)杠杆风险。

 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以一元人民币发售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28)。

 2、基金类型

 (下转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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