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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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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502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5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至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 32层第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包括2015年3月11日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及2015年4月2日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3. 《关于2015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4. 《关于2015年度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6.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议案具体内容披露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部湾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 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4月21日15:00起至4月28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3. 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 9层906室证券内控部及会议现场。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亲自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代表办理登记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股东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北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议案1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则1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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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 0771-2519608

 联系人:何典治、梁勇

 2.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不包括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请以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4、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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