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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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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公募股权基金参与国企混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关于国有企业如何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共识,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借助资本市场,但是如何借助资本市场深化国有企业混改,还尚存较多分歧。从本轮国企改革的框架来看,尽管国有企业的地域、行业、功能等差异性以及资本市场的多样性决定了不存在一种万能的国企改革路径,但必须明确并且需要达成一致的是,改革路径的选择应该以实现本轮国企混改的目标为基准。因此,探讨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改革的路径,必须全面理解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从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来看,比较可行的做法是设立专门投资于国有企业股权的基金,并允许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黄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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