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公司A股股票和可转债已自2015年4月13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16号公告)
目前,公司已明确上述筹划的再融资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和可转债自2015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本次A股股票和可转债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