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亚欧商厦七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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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成志坚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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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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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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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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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全年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103,916,778.4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0,175,330.34元。出于对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的考虑,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5、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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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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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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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光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为授信银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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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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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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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张佳云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