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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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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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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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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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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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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殖,截止报告期末拥有自有及租赁水面4,754.94公顷,由于流动资金短缺, 公司水面长期租赁给承包户经营。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1,912,412.50元,比上年同期的11,740,973.18元,增加1.46 %;实现利润总额5,699,230.4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2,378.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74,658.31元。

 公司2014年12月16日和2014年12月29日,第六届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鄂州市武昌鱼三山湖渔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鄂州市武昌鱼出口基地渔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北京华普馨园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获得股权投资溢价收益3091.65万元,实现了2014年扭亏为盈。

 目前,公司开始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已租出水面及其他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水面资产整合、水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以期拓展企业的发展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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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公司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鄂州市武昌鱼三山湖渔业开发有限公司及鄂州市武昌鱼出口基地渔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北京华普馨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2012年由于公司失去了中地公司的控制权,房地产业务拨离出了公司,另外公司的农业资产也基本是对外出租,造成公司营业收入较少,经常性业务亏损。因此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持续经营情况说明”所述,截止审计报告日,武昌鱼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较少,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针对审计意见中的强调事项,说明如下:公司在2015年将继续大力发展农业项目,并拓展其他业务,以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此强调事项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该项事项的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反映了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秘办于2015年4月14日前采用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士庆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五)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针对审计意见中的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强调事项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该项事项的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反映了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确定其2014年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70万元(含季度报告及中期报告预审费用),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八)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秘办于2015年4月14日前采用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国治维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全体监事一致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此项议案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此强调事项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该项事项的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反映了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2015-015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华普国际大厦十七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

 至201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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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4 月1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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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30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华普花园D2503

 六、其他事项

 A、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B、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华普国际大厦十七层,邮编100020,联系电话010-84094197,传真010-84094197;

 C、联系人:许轼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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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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