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百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百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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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5.0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业务借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降低90.0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较年初降低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降低46.4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理子公司西藏濮耐,减少在建项目所致。
4.预收账款:较年初降低32.7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预收货款降低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83.9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应交的增值税、所得税等较年初余额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降低49.2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应付个人款项降低所致。
7.预计负债:较年初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郑州汇特与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未决诉讼事项在本期已消除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72.2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及销售回款率降低所致。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411.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西藏濮耐,增加收益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38.9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65.0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货款、职工薪酬和期间费用等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878.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子公司西藏濮耐投资款项3771万元所致。
1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41.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借款筹资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款项13350万元所致。
1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264.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郑州汇特偿还借款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31.5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筹资支付款项大于筹资收到款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附条件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4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附条件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西藏濮耐95%股权给翔晨镁业。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截至2015年2月11日,翔晨镁业已向公司支付完毕西藏濮耐95%股权对价款,详见《关于附条件出售西藏濮耐9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2、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王雯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88号),核准了本次交易。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对应的70,872,091股限售股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详见2014年12月3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截至2015年3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配套资金对应的24,468,085股限售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详见2015年3月2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28)。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7.15亿元的授信,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根据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云南濮耐拟向银行新增申请不超过1.25亿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百宽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灵活选择与银行进行融资合作,并授权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与选定的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授权期限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授信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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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云南濮耐、郑州汇特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向全资子公司郑州汇特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5年向全资子公司郑州汇特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向全资子公司郑州汇特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并根据公司目前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向全资子公司郑州汇特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在2015年度拟为郑州汇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汇特”)提供担保15,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0%。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2015年度担保总额增加为4.6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9.39%,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汇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新密市袁庄乡姚山村
法定代表人:崔江涛
注册资本:210,284,066.91元
营业期限:2003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2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82100000825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及保温材料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市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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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郑州汇特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授权担保期限为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授权担保期限内公司对郑州汇特任何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15,000万元,郑州汇特任何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以上额度。
四、本次担保的授权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2)公司在向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时,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为3,150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32%,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郑州汇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2015年度为郑州汇特提供不超过1.5亿的融资担保额度。
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对郑州汇特2015年提供担保的金额上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情况以及授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2015年度择机谨慎实施。如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本次担保情况发生变化,则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担保事项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