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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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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宏观经济依然不容乐观,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内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基础建设增速放缓,工程机械行业面临着瓶颈和前所未有的成长压力,行业发展一直处于低位徘徊。公司2014年在新项目投产后产能未能释放的市场环境下,顶住庞大的固定费用消化压力,运营资金的财务成本压力,适时调整运营策略,依托技术、品牌质量和差异化技术客户服务的竞争模式,保持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竞争中应收账款风险控制能力,挖掘内部成本控制潜力,提高产品盈利能力。2014年公司销售收入35828.68万元,同比下降2.32%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8.26%,营业成本的降幅高于收入降幅,产品盈利能力增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0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报告期, 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和货款回笼优于上年同期,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幅1013.65%。面对市场资金面紧,公司经营层对短期投资到期予以回收,以降低投资风险,增加企业偿债能力,企业资金运作进一步趋于良性循环。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现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方圆股份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1,466,305.17元。公司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方圆股份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1,466,305.17元,其证据是方圆股份公司根据其未来规划及拟采取的重大措施实施,认为未来能够实现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可抵扣亏损、税款抵减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1,466,305.17元。根据我们与方圆股份公司就公司未来是否能够实现足够的利润之事进行的沟通,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改善运营的相关措施能够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良好效果,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税款抵减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未来改善运营的相关措施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税款抵减以及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十一条(二)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上述事项予以保留。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若不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11,466,305.17元,相应地,所得税费用将增加11,466,305.17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亦同时减少11,466,305.17元。扣除该影响金额后导致方圆股份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080,870.69元变为-9,385,434.48元,公司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

 截止本次年度报告披露日,保留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准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该等非标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2014年,公司围绕产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在全球经济增长依然趋缓,行业结构调整、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公司在继续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紧抓市场业务拓展,充分挖掘内部管控潜能,实施产业链整合,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制度建设内部运营管理。公司在行业低位运行期,非工程机械行业领域及外销领域业绩增幅明显,整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度有较大改善,公司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布局和实施已经初显成效,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2015年,公司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积极推进保持传统工程机械市场份额和加强非工程机械市场领域的业务量拓展,挖掘和保持海外市场的逐年销售增长势头。公司正在积极实施以事业部为单元体的成本、利润考核机制,实行大服务、大销售的营销战略,围绕未来五年规划及年度预算目标,稳步推进。2015年,公司将严格落实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发展的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公司业绩。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

 意见我们表示理解,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董事会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将督促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措施,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希望公司董事会尽快针对保留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0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5年4月16日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5年4月16日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茅仲文、郝淑红、周逢满、洪荣晶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28.68万元,同比下降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0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0,870.69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5,240,000.5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24,000.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之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性质,以及公司以实业投资为主的经营特点,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以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稳定性发展为目的, 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4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2015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融资总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5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钱森力、鲍治国、葛怀伟3名董事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4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杨畅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聘任徐国平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555-3506934;传真0555-3506930;邮箱3506934@163.com。

 详见2015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订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5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08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对生产经营主要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09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82号”文核准,方圆支承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2元,募集资金总额194,8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578,521.00元(包括已由自有资金垫付尚未由募集资金列支的3,578,52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83,301,479.00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2007】7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0年3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上述事项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0】374号)鉴证。

 (二)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25号”《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1,810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2,464.15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9,446,153.64元,其他发行费用1,306,310.5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247,527.35元。本次新股发行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2,921,81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521,81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56,325,717.35元。2010年10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390,553,837.86元存入公司在徽商银行马鞍山幸福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60501021000074080)。

 上述资金实收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验[2010]360号《验资报告》验证。

 后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调整原计入发行费用的其他发行费用550,000.00元列入当期损益(该款公司已于2011年3月18日补入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调整资本公积,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389,797,527.35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注: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548.83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董事会2008年8月3日第一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初结余为 227.92万元,系应付未付设备质保金。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将首次公开发行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支付的应付设备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8.11万元(含利息收入)。

 2、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续上)

 ■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3月25日,公司与徽商银行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了《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公司出资2000万元购买此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 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代码:130062)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风险评级:一级(低风险)

 4、产品期限:365天

 5、预期最高收益率:“1Y”SHIBOR-0.4%/年(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

 6、产品确认日:2013年3月27日

 7、产品起息日:2013年3月28日

 8、产品到期日:2014年3月28日

 9、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理财产品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徽商银行将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014年3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2000万元和收益80万元已如期到账。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0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1日15:00—5月12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5月1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7、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1:2014年5月29日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6-2:2015年4月16日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第6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待审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茅仲文、周逢满、郝淑红、洪荣晶所作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证券投资部。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方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方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监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其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王瑞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邮政编码:243041

 地 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回 执

 截至2015年5月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1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将对此次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项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主营业务:生产、制造环件、锻件、机械设备、液压设备及机械加工。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6.4%)。公司与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1,721.20万元,净资产5,077.77万元,总负债6643.4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6,706.97万元,净利润52.09万元。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2、公司名称: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工业园化工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营业务:涡轮增压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7%)。公司与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730.60万元,净资产3,147.47万元,总负债4,583.1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2,027.96万元,净利润-407.04 万元。

 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信用评级为A-级。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董事长将与银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4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信用额度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未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2699.98万元的比例为18.74%;实际担保余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2699.98万元的比例为3.6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2699.98万元的比例为18.14%、0.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2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钱森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畅生先生、独立董事周逢满先生。

 届时公司董事长钱森力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杨畅生先生,独立董事周逢满先生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3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现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方圆股份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1,466,305.17元。公司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方圆股份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1,466,305.17元,其证据是方圆股份公司根据其未来规划及拟采取的重大措施实施,认为未来能够实现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可抵扣亏损、税款抵减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累计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1,466,305.17元。根据我们与方圆股份公司就公司未来是否能够实现足够的利润之事进行的沟通,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未来改善运营的相关措施能够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良好效果,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税款抵减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未来改善运营的相关措施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税款抵减以及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第十一条(二)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上述事项予以保留。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若不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11,466,305.17元,相应地,所得税费用将增加11,466,305.17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亦同时减少11,466,305.17元。扣除该影响金额后导致方圆股份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080,870.69元变为-9,385,434.48元,公司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

 截止本次年度报告披露日,保留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准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该等非标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2014年,公司围绕产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在全球经济增长依然趋缓,行业结构调整、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公司在继续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紧抓市场业务拓展,充分挖掘内部管控潜能,实施产业链整合,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制度建设内部运营管理。公司在行业低位运行期,非工程机械行业领域及外销领域业绩增幅明显,整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度有较大改善,公司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布局和实施已经初显成效,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2015年,公司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积极推进保持传统工程机械市场份额和加强非工程机械市场领域的业务量拓展,挖掘和保持海外市场的逐年销售增长势头。公司正在积极实施以事业部为单元体的成本、利润考核机制,实行大服务、大销售的营销战略,围绕未来五年规划及年度预算目标,稳步推进。2015年,公司将严格落实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发展的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公司业绩。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我们表示理解,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董事会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将督促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措施,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希望公司董事会尽快针对保留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4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5日,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胡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胡闯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鉴此,胡闯先生的辞职报告至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代表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徐国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附简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监事候选人徐国平先生尚需提请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对胡闯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国平:男,45岁,大学学历。历任北京伟嘉集团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华东区财务经理、南方中心财务总监,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6日,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岗位调整和工作需要,聘任杨畅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徐国平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555-3506934;传真0555-3506930;邮箱3506934@163.com。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杨畅生、徐国平简历

 杨畅生:男,37岁,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会主席;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监事、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监事、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监事、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监事、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10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国平:男,45岁,大学学历。历任北京伟嘉集团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华东区财务经理、南方中心财务总监,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16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详见2015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若不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11,466,305.17元,相应地,所得税费用将增加11,466,305.17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亦同时减少11,466,305.17元。扣除该影响金额后导致方圆股份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080,870.69元变为-9,385,434.48元,公司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如果该事项被有权部门认定为会计差错,需要调整,则公司2014年度业绩将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若公司2014年度业绩由盈利变为亏损,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已出具《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13)详见201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说明了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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