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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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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D0309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4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包括周成建、周文武、尹剑侠、郁亮、单喆慜, 独立董事郁亮、单喆慜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发行”)。本期发行系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6月13日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79号)核准范围内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且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本期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此外,本期发行所涉之“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上市场所”、“担保方式”及“偿债保障措施”事项皆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的内容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发 行期数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谈判,重大合约的签署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期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二)同意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上述事宜。

 (三)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J0309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徐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发行”)。本期发行系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6月13日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79号)核准范围内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且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本期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此外,本期发行所涉之“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上市场所”、“担保方式”及“偿债保障措施”事项皆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的内容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发 行期数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谈判,重大合约的签署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期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二)同意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上述事宜。

 (三)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G20150418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G20150330001),公司定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持股50.17%的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提议,拟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该两项提案已经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两项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华服投资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两项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两项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本次增加的两项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就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4月30日(星期四)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4月29日15:00至2015年 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4日

 五、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审议议案:

 1、讨论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讨论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讨论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讨论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5、讨论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讨论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讨论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讨论审议《关于2015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9、讨论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讨论审议《关于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

 11、讨论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及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15年4月2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 至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庄涛 联系电话:021-68183939

 传 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九、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大会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269;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邦服饰”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邦服饰”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请牢记校验密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5:00至2015年4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十、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四:《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八: 《关于2015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十:《关于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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