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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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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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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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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消费市场延续低迷态势,零售业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主要品类销售增速全面下滑。全国50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0.7%,增速下滑10.2个百分点,北京市50家实体百货零售额同比下降9.76%,增速下滑10.02个百分点,百货业发展面临渠道竞争、政策等因素的严峻挑战。

 报告期,在低迷消费市场及严峻经营环境下,公司商品零售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按重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2亿元,同比下降10.55%,利润总额2.26亿元,同比下降1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亿元,同比下降13.56%。

 报告期,围绕市场和消费需求变化,公司积极推进经营调整和品牌调整,优化经营定位和业态组合,突出主题百货特色和顾客体验功能完善,突出门店经营的差异化和特色化。完成清河店的经营调整,突出穿戴类主题百货特色,扩大功能品牌比重;完成翠微店B座1-2层的经营调整和国际品牌引进,翠微店A座快餐城转型调整,完善翠微生活中心功能;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完成中庭装修改造,“购物中心化新型百货店”转型调整取得初步成效。

 报告期,面对市场环境和竞争态势,公司积极采取各种营销策略,改进营销方式,丰富营销活动,开展主题营销、品类品牌营销,创造营销热点,发挥多店联动效应,拓宽宣传推广渠道,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增强互动,研究整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围绕服务顾客的本质,深化"家人式"服务内涵,打造服务交流平台,推进全方位顾客服务,深化服务体验功能,推动服务创新、服务满意、服务创效。

 报告期,面对销售下滑和成本上升的形势,公司推进完善集团化管理架构,实施总部与分部职能的分离、翠微店与总部的分离,实施与效益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改革,激发各店经营活力。深化内控运行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预算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多渠道挖潜增效,合理管控人工成本,初步实施定岗增效,加大节能降耗管理,有效降低成本支出,提高安全运营效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增加收益。完善信息系统模块化功能,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和效率。研究推进重组后整合协同方案。在维护经营总体稳定的同时,努力构建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有利基础,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报告期,公司向海淀国资中心发行股份及支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重组发行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524,144,222股,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增强。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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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商品及租赁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154.38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收入占比95.19%,租赁业务收入占比1.94%,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2.87%,业务收入构成及占比未发生大的变化。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55%,主要因受经济下行、消费低迷、渠道竞争及相关政策的影响商品销售出现下滑,全年呈现第一、四季度明显下降,第二、三季度平稳运行的格局,公司吃、穿、用三大类商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黄金珠宝、男装、针织服装、烟酒类等商品下降明显,儿童用品、体育户外等保持增长,团购业务延续走低,高端定位门店销售下滑压力较为突出,当代商城中关村店中庭装修工程及甘家口大厦门前电力隧道工程施工影响客流和销售。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从事商品零售业务,顾客群体数量庞大且极为分散,无法准确统计主要客户情况。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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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含税采购金额合计69,556.27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为12.43%。

 4 费用

 单位:元

 ■

 2014年度财务费用为人民币-778.76万元,较2013年度减少478.69%,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5 现金流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6其他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4年第31次会议审核未通过本次重组事项,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并获得并购重组委2014年第50次工作会议审核无条件通过。2014 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批复,于2014年11月4日实施完毕向海淀国资中心发行155,749,333股股份收购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100%股权,于12月2日实施完毕向四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0,394,889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2亿元。上述重组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24,144,222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进度见本年报第五节之"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销售持续下滑,未能实现年初预期目标,其他方面正常开展并取得积极效果。公司成功实施了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加速开展了重组后的整合协同工作。

 报告期,主要受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重组标的公司未能达到重组盈利预测目标,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海淀国资中心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合计净利润实际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额,补偿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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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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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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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说明:

 (1)其他应收款减少系收回宝福珠宝借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系本年新增结构性存款所致。

 (3)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完工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系租入房产装修摊销所致,摊销期为3-5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系上期预付用于受让甘家口大厦地上一层至三层土地使用权的款项所致。

 (6)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预收顾客购物卡款减少所致。

 (7)应交税金增加主要系应交增值税款增加所致。

 (8)递延收益减少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收益期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9)股本和资本公积系重组合并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所致。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完成重组收购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整体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和辐射范围迅速扩大,市场地位、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资产实力、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重组后全面协同效应的发挥,将有利于公司有效应对市场竞争,提高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重组后,公司新增3家门店,门店总数达到8家,新增门店与现有门店在地理位置上形成了良好互补。市场占有率由10%上升至15%。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拥有北京核心区域近9万平米的自有物业,公司自有物业面积由10.32万平方米增至19.4万平方米,占公司全部物业的比重由39.24%上升至45.04%。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准则要求,全部调整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变化,为2,461,693.76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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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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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公司无处置公司的情况。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100%股权,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目前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和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当代商城实现营业收入128,945.74万元,同比下降12.99%,实现净利润3,736.77万元,同比增长9.60%;甘家口大厦实现营业收入60,280.65万元,同比下降13.60%,实现净利润2,722.21万元,同比增长10.43%;翠微超市实现营业收入42,389.48万元,同比下降12.21%,实现净利润1,595.49万元,同比增长6.81%。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六)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无

 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年,受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政策导向常态化等多因素主导,零售行业将呈现低速发展的新常态,零售增长外部环境和动力尚难明显改善,挑战和压力仍将持续存在。

 2015年,零售行业内部竞争将继续深化,电商延续高速发展势头,为顺应市场趋势和应对竞争,实体零售将加快推进调整转型步伐,更多涌现多元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线上线下融合和并购重组,突出强化在体验、品质、情感和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实体店将更多呈现,实体店的优胜劣汰进程将加快。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公司将以品牌、效益、发展为中心,紧抓经营和协同两条主线,顺应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清晰定位和特色,深化调整创新,完善新型百货功能,提升竞争优势,深化开源节流,提高经营效益和质量。加快实施重组后融合,促进全面协同和集团化发展,积极推动公司战略再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顾客服务,推进经营调整和营销服务创新,增强家庭化、体验式消费服务功能,推进营销资源和信息系统整合,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强化成本控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集团化、信息化管理,促进整体融合发展,提高经营效益和发展动力。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5.45亿元,利润总额2.39亿元。具体重点工作如下:

 1、推进经营调整和功能完善。结合门店区域特点和自身条件,适度调整经营布局和品牌结构,结合市场趋势和顾客需求,合理规划业态组合和品类、商品结构,增强百货店的体验功能,增强聚客、创效能力。完善翠微店的品质生活中心功能,实施男女装等品类布局调整和功能补充,完善当代商城购物中心化新型百货店功能,加快综合业态的规划落位,推进甘家口大厦向社区生活中心转型,调整业态和品类、品牌组合。

 2、推进营销拓展和模式创新。加快各商业品牌的供应商、会员卡、预付卡、渠道等营销资源的系统整合,实现资源共享、管理统一、个性发展。加强营销策划,提升营销效果,拓展多种营销方式,加强品类营销、体验营销、跨界营销,开拓家庭消费、体验消费,加强营销活动的联动和营销协同,发挥规模营销优势和各店差异化营销特色。深化“家人式服务”内涵,融合各商业品牌的服务理念,形成门店服务特色和亮点,推进服务能力共同提升,整合会员资源,开发服务新产品,完善服务新功能。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整合拓宽宣传渠道,增强体验与互动功能,增强聚客能力和营销效果,推进新媒体营销平台建设。强化经营效益考核激励措施,完善供应商合作、服务机制和激励政策。

 3、推进集团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优化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建立运行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规范化的内控制度体系。推进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的信息系统升级,实施报表、业务、会员、财务管理系统的整合对接,促进高效决策,提高运营效率,发挥协同效应。强化经营与财务分析,统一核算规则,严格预算管理。强化成本费用控制,降低运营服务成本,深化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促进管理创效成果,保证运营质量,确保安全无事故。统筹资金使用,规范操作流程,增加资金收益,研究多元投资方向,防范投资风险。调整人力资源政策,深化定岗定编、定编增效。完善用人机制和考评政策,完善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推进多企文化融合,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协调发展。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现有资金状况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15年度公司无重大资本项目投入,公司及子公司能够以自有资金完成计划实施的翠微店布局调整、牡丹园店外立面装修改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信息系统升级等一般性投入项目。公司将视实际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在必要时向银行申请融资。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济风险。宏观经济的持续下行带来消费市场的持续低迷,削弱了消费动力和消费信心,改变了零售行业的发展模式。面对经济压力和挑战,公司将强化聚焦市场和顾客,更加注重自我修炼,促进稳定可持续发展。

 2、市场风险。零售业渠道竞争激烈,电商发展等引致零售业洗牌加速,市场环境短期难以改善,实体零售经营压力增大,调整转型负担加重。面对市场环境挑战,公司将优化经营发展思路,加速适应性、趋势性调整,充分发挥优势条件,寻找新的发展机遇。

 3、经营风险。公司推进实施门店的经营调整改造,为后续经营发展增加新动能,但也带来装修费用的增加并影响调整期销售,公司将做好规划安排以降低影响,翠微店、清河店部分装修摊销费本期减少形成费用降低的有利因素。公司全面推进重组后整合和协同效应发挥,但整合效果尚待反复验证及逐步体现。

 3.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非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报告期,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已实施完毕的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544万元,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1.56%,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并购重组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2014年度,因标的公司未发生摊薄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不适用摊薄收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安排。

 (二)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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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详见2015年4月18日上交所网站《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调整至按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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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度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及2013年1月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且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和下属六个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普澜斯国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收购当代商城100%股权和甘家口大厦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均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当代商城以及甘家口大厦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因此,本公司对2013年1月1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重述。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况。

 董事长: 张丽君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丽君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090,202.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524,499.9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52,450.00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2013年度利润55,44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6,991,425.6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423,475.66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144,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863,075.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与北京翠微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回避了表决。

 (2)《关于公司与创景置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张丽君回避了表决。

 (3)《关于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与海淀置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同意向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申请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十三、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5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有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090,202.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524,499.9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52,450.00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2013年度利润55,44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6,991,425.6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423,475.66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144,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863,075.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回避了公司与北京翠微集团(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董事张丽君回避了公司与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创景置业”)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董事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回避了公司与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淀置业”)关联交易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鹤鸣、李飞、王斌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4年度,公司预计与北京翠微集团发生的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7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71.98万元,预计与创景置业发生的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59.87万元。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情况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5年度,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创景置业在房屋租赁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335万元。

 公司于2014年11月实施完成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国资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预计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将与海淀置业在房屋租赁、资产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870万元。

 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翠微集团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张丽君,注册资本63,377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35%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创景置业是公司持有16.1%股权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栾茂茹,注册资本1,118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主营业务为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因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创景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淀置业为海淀国资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宁,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1-1316、1318,主营业务为房产出租、物业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海淀国资中心是海淀区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9.71%的股份,海淀置业与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与北京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租赁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与创景置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创景大厦2层1,200㎡房产,租赁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当代商城地下二层2,950㎡的房产,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托管协议》,当代商城受托管理和经营当代商城9-12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5号、海淀区志强园甲3号的相关资产,托管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全资子公司甘家口大厦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地下夹层合计计租面积为13,342.74㎡的房产,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投资一年期以内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额度内的投资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上述投资理财在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发生额可能会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以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是以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公司日常运营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为 人民币77,000 万元(不含重组合并前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的理财金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5%。其中到期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4,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投资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年1月15日,全资子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健系列人民币182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1月19日,到期日为2015年7月2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

 2、2015年1月15日,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凡资产管理半年增利第165期对公02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1月22日,到期日为2015年7月2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25%。

 3、2015年1月28日,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3,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凡资产管理半年增利第167期对公02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2月5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30%。

 4、2015年3月10日,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盈16号92天期机构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3月11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1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30%。

 (二)到期已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公司及标的公司《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并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审议通过。现将本公司及标的公司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盈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69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资中心”)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为155,749,3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元,并支付现金对价人民币365,699,600.00元,购买国资中心持有的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 100%股权和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 100%股权(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以下统称“标的公司”)。根据本公司与国资中心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3.68元/股。2014年4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3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除息后发行价格调整由人民币13.6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50元/股。截至2014年10月27日止,国资中心持有的当代商城100%股权和甘家口大厦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均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因增资而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49,333股,面值人民币155,749,333.00元计入了实收资本(股本)。截至201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总额为463,749,333股,计人民币463,749,333.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6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60,394,889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因此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394,88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4,144,222.00元。

 二、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编制基础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进行前述重大资产重组时,对标的公司2014年度的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进行审核,并于2014年7月29日对当代商城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4)第E0109号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对甘家口大厦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4)第E0108号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同时,本公司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本公司2014年度备考合并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1日对上述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4)第E0110号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5)第P13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由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审议通过。

 三、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本公司实际盈利数为本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与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口径一致。

 注2:标的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相比,实现率为85%,本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合并净利润与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数相比,实现率为83%。本年度未达盈利预测目标主要是由于百货行业市场环境持续低靡致使商品销售收入持续下滑。

 四、 标的公司盈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依据本公司与国资中心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仪》和《补充协议》,国资中心承诺标的公司2014年度合计净利润实际数不低于标的公司调整前的合计净利润预测数8,023.6万元,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的标的公司2014年度合计净利润实际数未能达到承诺的合计净利润承诺数8,023.6万元,国资中心将就差额以现金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依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及标的公司《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085号), 2014年度标的公司合计净利润实际数6,459.0万元,与合计利润承诺数的差异为1,564.6万元。因此,本次国资中心应向本公司进行补偿的金额为1,564.6万元。

 为切实履行盈利预测补偿承诺,本公司与国资中心于2015年4月16日签署了《协议书》,国资中心确认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1,564.6万元补偿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补偿款作为资本金(资本公积)入账。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编制基础

 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 的规定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6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6,583,21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394,8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1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4.29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1,577,124.3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422,869.9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11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830,3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7,671,018.78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78,448.87 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和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就本公司专户(账号20000001620300002045140)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分别于2014年12月3日与本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就当代商城专户(账号20000008940100002134937)和甘家口大厦专户(账号20000003378400002042932)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公司和当代商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中包含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3,227.59元和人民币5,221.28元;甘家口大厦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4年12月30日销户。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086号),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翠微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086号)。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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