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68,证券简称:煤气化)连续两个交易日(4月15日、4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停牌,鉴于此次重组中一些关键问题无法如期妥善解决,导致重组效果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经公司审慎考虑,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股票复牌。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承诺自该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21)及《201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5-025),经审计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4,924,044.87元,2015年一季度预计亏损20,000万元-2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