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2015年1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150093 号《受理通知书》。
2015年3月23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而停牌。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鉴于该重大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093号):“我会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中止审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进程,待公司完成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信息后,再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恢复审查的申请。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