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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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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担保机构
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被撤销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5年4月13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接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海信达”)通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已于近日决定撤销中海信达《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中海信达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之前开展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中海信达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其风控制度,确保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提供优质服务。

 由于我司旗下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保本二号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的担保机构为中海信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司获悉上述情况后,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积极向中海信达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以保障基金稳定运作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截至2015年4月15日,我司旗下中银保本二号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49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349元,运作情况正常,未发现基金规模及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异常的情况。我司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如有进一步信息,将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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