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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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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笃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泽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昭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6.25%,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短期融资券和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2、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1.28%,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3、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98.93%,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4、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8.62%,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5、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和其他流动负债减少78.38%,主要原因是短期融资券到期支付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目前,柏树坡煤矿股权的最终购买方津粤能源集团已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到期的股权转让款本金支付完毕(资金占用费暂未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本金还未到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且津粤能源未以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定方式告知解除或终止购买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还在履行之中。

 根据股权出售协议约定,股权购买方已经支付了51.9%的购买款,出售方也共同按协议给予过户了51.9%的股份,剩余的48.1%股权,根据出售协议同时鉴于最终购买方津粤能源履约能力暂未过户,原股东共同委托王三成等自然人统一代持留置,暂不过户,公司将会与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原股东一起密切关注资金风险并依规公告相关进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5-025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4日及201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主持人:董事长赵笃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9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4617972股,占公司总股本534000000股的30.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股份162215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名,代表股份24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关于逐项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逐项审议的方式,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如下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经表决各议项均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八)审议《关于更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658269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342191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更新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658269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342191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更新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658269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342191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658269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342191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658269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342191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658269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3421919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表决时关联股东赵笃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解除合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莱芜煤机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457937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386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票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622158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2363500股,反对38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军律师、刘志慧律师

 3、结论性意见:山东矿机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5-026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笃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单独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单独公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5月7日下午2: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5-02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在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星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5-028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亚雄先生、张辉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分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由于上述两位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补选两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通过,拟补选冯梅女士、单云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查:

 1、冯梅女士、单云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冯梅女士、单云涛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冯梅女士、单云涛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已按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冯梅女士、单云涛先生的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任期截止日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有关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附:冯梅女士、单云涛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冯梅女士简历:

 冯梅,女,196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在山西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现任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生产力学会理事、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等。

 冯梅女士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单云涛先生简历:

 单云涛,男,1959年出生。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硕士。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工作,先后从事教学、立法、行政复议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1987年起开始做兼职律师,1998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单云涛律师在公司证券、并购重组、投融资以及诉讼仲裁方面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出版多部法律著作,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单云涛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5-029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5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15:00至2015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矿机工业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选举冯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单云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请特别关注:

 (1)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可通过参与现场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00-11:00,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矿机工业园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加盖单位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26”。

 2.投票简称:“矿机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矿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公司此次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且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对于该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

 (3)由于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表决,投资者需要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关于本次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说明:

 1)每位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持有股数乘以选举的董事数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二名,故每位投票股东对董事拥有的总表决票数分别为其持股数×2。

 2)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该两名候选人。

 3)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等于或小于其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的,该股东所投的选票作废。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某投资者,如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X1股,表示投给第一位候选人的投票票数;

 **X2股,表示投给第二位候选人的投票票数,以此类推。

 (5)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易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股东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股东方可重新申领。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采用数字证书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累积表决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视为无效投票。

 3.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方式: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矿机工业园办公楼三楼

 邮编:262400

 联系电话:0536-6295539

 传真:0536-6295539

 联系人:王泽钢陈玉洁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5月7日召开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投票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仅有上述一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需要对其所列示的每项子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二名,故每位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拥有的总表决

 票数分别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该两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等于或小于其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合计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总数的,该股东所投的选票作废。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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